金融機構持有企業股權試點工作將展開

2016-07-20 09:08:21|來源:證券時報|編輯:許煬

  近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明確了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如創新融資機制,暢通投資項目融資渠道;完善政府投資體制,發揮好政府投資的引導和帶動作用等。但《意見》中最值得關注的,則是“開展金融機構以適當方式依法持有企業股權的試點”。不少分析人士認為,這意味著繼推出銀行投貸聯動試點後,債轉股也即將落地。

  早在今年年初,關於推出債轉股的討論就非常熱烈,“兩會”期間,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也表示“探索利用市場化的辦法進行債轉股”。但市場關於推出債轉股的意見分歧較大,直到5月份刊登在人民日報的“權威人士”講話中提及“對那些確實無法救的企業,該關閉的就堅決關閉,該破産的要依法破産,不要動輒搞‘債轉股’,不要搞‘拉郎配’式重組”後,市場認為這表明決策層對債轉股持謹慎態度,關於債轉股的討論也就此消減了不少。此次《意見》中再次釋放推出債轉股試點的信號,又引發市場新的猜想。

  一位經歷過上一輪債轉股的資産管理公司的高管向記者算了一筆賬,若債轉股主要針對産能過剩的行業,尤其是煤炭、鋼鐵領域,根據測算,前十大煤炭企業與前十大鋼鐵企業在其行業中的産能佔到了行業的一半以上,有息負債總規模分別為6000億元和9000億元,資産負債率分別達65%和75%;因此,凈資産規模分別為8000多億元和不到6000億元。值得注意的是,凈資産中還包括流動性差的無形資産和法定重估增值部分等虛增資産。這就意味著,如果轉股規模過多,銀行將成為企業大股東,甚至是第一大股東,于銀行、企業來説都不利。“因此,本輪債轉股規模不能太大,合理的轉股區間應該是4000億~1萬億。”這位高管稱。

  如果決策層決定推出債轉股試點,那麼,如何將債轉股運用好則成為現實問題。而業內所形成的一個共識,則是本輪債轉股成功的關鍵就是要市場化。

  市場化不是一個口號,它有著實際內涵。上述資産管理公司高管認為,市場化主要體現在四方面:一是參與主體的市場化,而不是隨便搞“拉郎配”;二是交易意願的市場化,有些企業只想著轉股可以減輕或消除債務,卻不想讓債權人變為股東後,享有經營管理權,這不僅違反了《公司法》,也不算是交易意願的市場化;三是定價的市場化,既然需要轉股的企業是已經面臨經營困難的企業,其資産估值就要大打折扣,因此,銀行對其的債權規模也需要折價,再按照折價規模轉股;四是事後管理的市場化,這與第二點有相通之處,就是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債權人成為股東後,就應享有股東的權利,尤其是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權或決策權。

  市場化雖然意味著政府要從中減少干預,但也並不意味著“無事可做”。招商證券首席金融行業研究員馬鯤鵬認為,當前商業銀行自身的債轉股實踐仍以個案形式推進,未來要大規模鋪開試點的前提仍是明確的頂層設計,這就要解決兩大制約:首先是相對統一和標準化的債轉股行業和公司標準需要建立;二是轉股後銀行較高的資本金消耗需要解決。

  “考慮到直接修改銀行持有股權資産的風險權重,與巴塞爾協議直接衝突,最理想的模式應該是將轉股後的股權出表。”馬鯤鵬稱。

  此外,債轉股試點的大規模鋪開需要修改現行《商業銀行法》中關於商業銀行不得持有非金融企業股權的條款,但實際中的具體修法方式,不少業內人士認為,可能會參考去年有關存貸比的修改模式,即採取專項修改議案的形式進行,進度較快。

  不過,即便本輪債轉股會成功,但預計也是“持久戰”。一位國有大行的資深人士稱,上一輪債轉股成功的企業通常只用了不到5年時間就走出困境,那是因為這些企業本身資質就不錯,並且轉股後遇到經濟上行週期,尤其是房地産市場長達十多年的牛市帶動不動産價格至少漲了10倍。“但現在的經濟發展階段讓資産價格倍增的機會大大降低,此輪債轉股的陣痛期會比上一輪更長”。(孫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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