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投資者網上參與境外證券交易無保障
昨日,證監會發佈監管問答,警示非法證券期貨風險。證監會稱,境內投資者通過境內互聯網公司的平臺網站或移動客戶端參與境外證券市場交易,由於沒有相應的法律保障,且證券投資賬戶及資金均在境外,一旦發生糾紛,投資者權益將無法得到有效保護。
有投資者稱,最近看到有“老虎證券”、“富途網絡”、“積木股票”等網站和移動客戶端,可以提供美股、港股等境外證券的買賣服務,請問可以參與嗎?
對此,證監會回答,近期,市場上出現了一些境外證券經營機構與境內互聯網公司合作,通過境內互聯網公司的平臺網站或移動客戶端為境內投資者投資境外證券市場提供交易渠道和服務。我國《證券法》規定,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證券業務。我國《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境外證券經營機構在境內經營證券業務,應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證監會指出,目前除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滬港通”機制外,證監會未批准任何境內外機構開展為境內投資者參與境外證券交易提供服務的業務。境內投資者通過境內互聯網公司的平臺網站或移動客戶端參與境外證券市場交易,由於沒有相應的法律保障,且證券投資賬戶及資金均在境外,一旦發生糾紛,投資者權益將無法得到有效保護。請勿參與此類投資,以免遭受損失。
證監會稱,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境內居民可以通過購買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基金産品份額、參與“滬港通”交易等合法渠道投資境外證券市場。(證券時報記者 曾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