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被舉報侵吞公款 恒豐聯合存管模式存疑
9月22日消息,恒豐銀行前行長欒永泰通過其代理律師個人微博發佈實名舉報信,舉報恒豐銀行董事長蔡國華侵吞公款3800萬元。舉報信稱,恒豐銀行董事長蔡國華以薪水為由,侵吞公款3800萬元,利用權利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請求中紀委或中紀委督辦山東省紀委對蔡國華展開調查。
欒永泰在舉報信中表示,蔡國華到恒豐銀行工作僅僅一年的時間,除了每月十幾萬工資和年終正常發放的績效工資200多萬以外,在沒通過任何會議(包括股東會、董事會、職代會)研究情況下秘密給他自己發放所謂薪水3800余萬元。
欒永泰稱,恒豐銀行2014年末凈利潤只有70億元,而且是經營業績較差的一年,比2013年業績只增加了3個億元,是恒豐銀行自2009年以來最差的一年,蔡國華自己一次性撈得近3800萬元。如按稅後計算則是7000萬元。蔡國華怕事情敗露,首先把恒豐銀行的鉅額公款轉存到香港東亞銀行上海分行的一個企業賬戶上在進行私分。
舉報信還稱,蔡國華在沒有得到任何相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以職工股權激勵機制為名,自己以每股3.00元的價格認購恒豐銀行股權2000萬股。與當年恒豐銀行每股凈資産4.47元相比低了1.47元。他購買的股權是恒豐銀行普通員工的200倍。
欒永泰還舉報稱,蔡國華到恒豐銀行工作四個月左右時間,就在北京花了446400元在金融街(11.820, -0.43, -3.51%)附近租了一套300多平米的住房給自己的女兒居住,而他到北京出差辦事全部都住在五星級酒店。他到恒豐銀行不到兩年在北京和煙臺買寫字樓累計20多億元。目前均是閒置或不能使用的狀態。在煙臺購買的是南山集團賣不出去的6萬平米寫字樓,北京買的房是在原來買樓(1-6層)的基礎上購買的,原來購買的是每平米5.3萬元,他買的1.5萬平米左右是每平米9.95萬元。而且還放棄了兩個多億的債權。
欒永泰請求中紀委或中紀委督辦山東省紀委對蔡國華展開調查。
據網貸天眼不完全統計,恒豐銀行是27家網貸平臺的資金存管方,其中6家恒豐銀行直接存管,21家與第三方支付聯合存管,目前已有1家平臺出現問題。具體如下表: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恒豐銀行針對網貸平台資金存管提出了四不做原創,包括實繳資本不得低於1000萬元,運營時間不得少於半年時間,多個投資人對應多個借款人的標不做,沒有風險準備機制的不做。但是,恒豐銀行是目前做網貸資金存管最多的銀行,其存管要求相對民生銀行(9.380, 0.01, 0.11%)、北京銀行(9.120, -0.01, -0.11%)等要寬鬆很多。
此外,根據銀監會此前下發的《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徵求意見稿)》,銀行與第三方支付聯合存管模式將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