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財寶再逾期 業內質疑平臺免責不合理

2016-12-22 09:11:55|來源:北京商報|編輯:許煬

  時隔一年,招財寶再次陷入逾期風波。招財寶近期曝出一起項目逾期,而涉事各方説法不一。項目推薦方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稱已備齊手續交給保險公司,而保險方浙商財險表示,“初步審核,索賠資料不全”,這讓投資人擔心起兌付問題。招財寶方面則在12月21日晚間發佈公告稱,目前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和浙商財險的扯皮仍在繼續。在業內人士看來,項目方僑興集團應當承擔主責,保險公司和平臺也不應當推卸責任。

  招財寶再現逾期

  剛剛接管螞蟻金服財富事業群,樊治銘就遇上了招財寶逾期事件。

  12月20日晚間,由財富事業群負責的招財寶披露了一起項目逾期。逾期的産品為僑興電訊2014年私募債券第一期至第七期、僑興電信2014年私募債券第一期至第七期。發行企業為惠州僑興電信工業有限公司和惠州僑興電訊工業有限公司,兩家公司都隸屬於廣東僑興集團有限公司。

  招財寶公告稱,該産品是由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備案,並將其産品信息發佈到招財寶平臺,由浙商財險對債券本息到期兌付提供保證保險,同時僑興集團董事長吳瑞林以個人全部合法資産為相關債券的還本付息提供不可撤銷的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據悉,僑興項目每期産品200萬元,兩公司共發行了14期,資金近3000萬元,但目前招財寶並未給出具體的逾期金額。公開信息顯示,僑興集團創建於1992年4月,主要從事通信終端産品的研發、生産與銷售,是國內大型的電話機、手機等電子通信製造企業,在國內外有3500多個銷售網點。

  事實上,這並非招財寶首次出現項目逾期。去年10月28日淩晨,招財寶在其官網發佈公告稱,天津市中藝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在天津港經營平行進口汽車貿易,因“8·12”天津港爆炸事故,天津中藝所到車輛短期內無法報關及銷售,同時部分貿易應收賬款尚未收回,影響了資金週轉。其相關企業貸項目的部分投資人未能按期收回投資本息。不過,在當天18時左右,招財寶在官方微博上稱,經過招財寶與融資企業天津中藝、項目信息推送方民生銀行、提供保證保險的大地保險等機構的努力,天津市中藝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企業貸項目所有本息已經于18時28分全部發放完畢。

  涉事方踢皮球

  相比首次逾期,僑興債逾期因為涉事方踢皮球,事件陷入兌付困境中。作為債券發行方的僑興電信和僑興電訊表示,資金週轉困難無法按時還款。因此,外界便將關注點放在了保險方浙商財險上。

  據了解,2014年僑興相關債券通過招財寶這一信息仲介平臺發行時,為降低投資人風險,浙商財險對投資人的本息提供擔保,招財寶也和浙商財險簽署了保險合作協議。這意味著,一旦融資方未能按時還款,浙商財險將向投資人賠付相應的本金和利息。同時吳瑞林以個人全部合法資産為相關債券的還本付息提供不可撤銷的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僑興債逾期後,廣東股權交易中心和招財寶均已向浙商財險發出正式函件,通知浙商財險啟動理賠。招財寶公告中提到,按照浙商財險的保險條款,當僑興電信和僑興電訊在産品到期日未還款,浙商財險應在三日內履行賠償保險金義務。且根據浙商財險和招財寶的合作協議,浙商財險不得以任何事由拒絕向投資人賠付,損害投資人利益。

  不過,浙商財險12月20日發佈公告稱,已開展資料審核,並表示根據《保險法》及保險條款規定,核定時間不會超過30日,核定屬於保險責任後,將在3日後進行保險賠付。根據初步審核,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提供索賠資料尚不完整,目前其正在催促廣東股交中心補全索賠材料。

  之後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回應稱,12月19日收到浙商財險《保險索賠知會函》書面函件後,即按要求備齊書面材料,于當日送交浙商財險。截至12月20日17時並未收到浙商財險確定旅行保險責任的書面通知,且相關資金未到賬。

  據招財寶12月21日公佈的最新進展顯示,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和浙商財險的扯皮並未有任何新的進展。招財寶已經要求浙商財險儘快完成保險責任的核定,及時完成保險賠付,從實質上保障投資人合法權益,並稱將為投資人承擔全部法律費用。

  誰該擔責

  在這起逾期事件中,平臺方、項目推薦方、保險公司分別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投資人又該找誰維權?

  對於各方扮演的角色,一位金融行業分析人士表示,招財寶是平臺方,是信息撮合的角色,理論上是不承擔本息兌付責任的;浙商財險是風險緩釋方,屬於第二還款來源,需要按照合同履行賠付責任;股交中心是産品備案方,按照行業慣例,基本只是産品發行通道,一般都會約定不承擔實質兌付責任。

  該人士表示,在産品發行各方中,産品發行人僑興集團承擔終極兌付責任,是第一還款來源,保險公司則是第二還款來源,其他各方基本都可視做通道,在法律上並不會承擔兌付責任。但考慮到行業不良高發的態勢,平臺方也應該進一步強化風控能力,無論在資産方還是保險公司選擇上都應該制定更為審慎的標準,來確保投資人利益。

  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怡也認為,招財寶是金融信息服務平臺,浙商財險是為某些項目提供保險的增信方,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是一家公司制區域股權交易市場,係省級股權、債權融資平臺。如果出現逾期不能兌付, 浙商財險應當根據保險合同的具體約定支付賠付金。廣東金融高新區股權交易中心是沒有法律責任的。

  值得關注的是,在招財寶首次逾期事件中,最終以借款方兌付收場。結合兩起逾期事件,有投資人對招財寶的合作擔保模式提出質疑,認為保險公司“擔而不保”。據悉,招財寶主要採取和保險公司以及擔保公司合作的方式,為項目提供增信。

  對此,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薛洪言認為,引入保險公司作為第二還款來源是行業慣常做法,也的確能在很大程度上發揮風險緩釋的作用,因此,不必因為一兩起個別事件或扯皮案例而質疑這種模式。事實上,很多提供信用履約保險的保險公司並不賺錢,作為正規金融機構,絕大多數都是會積極履行賠付責任的。

  “為投資理財項目引進擔保公司或保險是一個新的保證類型,這是值得鼓勵的創新,有利於增加投資者信心。”王德怡進一步指出,“現實情況是,保險公司往往為投保人設定比較苛刻的條件,導致投保人應有的保障落空。短期內來看,保險公司不必支付保險賠償;但長期來看,會使投資者對保險方式失去基本信任,投資者可能用腳投票,選擇其他擔保方式。”

  王德怡表示,購買了保險不等於一定能得到賠付,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保險條款,若保險條款中理賠條件過於苛刻,手續過於複雜,有可能導致保險的目的不能實現。建議互聯網平臺在今後的項目中引進多家保險公司,形成競爭,讓客戶有充分的選擇權。

  “選擇大平臺仍然是好的選擇,大平臺雖然並不能杜絕違約事件,但違約事件一旦出現,大平臺的協調能力要大得多,基本能夠確保資金的兌付成功。相對而言,小平臺就要差得多。”薛洪言建議。(北京商報記者 岳品瑜 劉雙霞)

聲明:國際在線作為信息內容發佈平臺,頁面展示內容的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不代表國際在線網站立場;國際在線不提供金融投資服務,所提供的內容不構成投資建議。如您瀏覽國際在線網站或通過國際在線進入第三方網站進行金融投資行為,由此産生的財務損失,國際在線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