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案牽出職業取錢人 幫取錢可提成10%
近日,黃島區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網絡詐騙案件,男子廖某和齊某(在逃)預謀網絡詐騙後,齊某負責騙,廖某負責取錢,齊某給廖某10%的提成。廖某看錢好賺就叫來妻子王某一起幫忙取錢。據介紹,當地警方已經抓獲了多起以網絡詐騙帶取錢牟利的團夥,這一“行當”在當地甚至已經形成了産業。
幫取錢可提成10%
齊某和廖某是廣西老鄉,他們兩人都是廣西當地的農民,沒有什麼固定收入。看到別人從網上騙錢,齊某找廖某商量,兩人也想幹一票。2014年11月,齊某(在逃)與廖某預謀網絡詐騙,讓廖某幫助取款,並承諾支付其提款額10%的好處費,廖某為多賺取一份好處費,遂讓其妻王某幫助取款,也能有10%的好處費。
2014年12月8日11時許,家住黃島區的張某收到遠在美國的女兒發來微信,微信中説好朋友家裏出了變故,父親去世,母親也住進了醫院,讓張某給同學打點錢用。張某信以為真,分多次打給女兒的朋友賬戶近66萬元。打過錢後,張某打越洋電話給女兒,才知道女兒的微信號被盜了,已經好幾天不用了。張某趕緊報警。黃島警方馬上到銀行調取了騙子提供的賬號信息,發現66萬元被騙的贓款已經被詐騙嫌疑人分轉至33個銀行賬戶,由數名被告人分別在廣西多個縣市的各銀行ATM機取出。黃島警方遂向廣西警方發出協查通告,最終將涉嫌詐騙的廖某和王某抓獲。
夫妻倆一審獲刑
廖某到案後供述,2014年12月8日,他駕駛轎車載著妻子王某分別至賓陽縣黎塘鎮、貴港市等地各銀行ATM機取款,王某使用鴨舌帽、太陽鏡、口罩將頭部、面部偽裝後取款,共計提取10張銀行卡內的贓款17萬元,廖某將所取贓款和銀行卡交給齊某,並將抽取的好處費一部分用於賭博,一部分給王某用於家庭日常開支。廖某和王某到案後,公訴機關以詐騙罪向兩人提起公訴。黃島法院審理時,廖某辯稱,自己只負責取錢,沒有參與詐騙。但公訴機關認為,已經查明廖某參與了齊某詐騙的預謀,因此已經構成了詐騙罪。
法院審理後判決,被告人廖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與前罪未執行的有期徒刑一年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二萬元。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取錢團隊”的産業鏈
據另一起詐騙案件中的被告人朱某供述,廣西賓陽當地有許多以詐騙和取錢獲利的團夥,他們已經形成了一個QQ詐騙産業鏈。據朱某交代,賓陽有很多人從事網絡詐騙,因為銀行取錢有監控,取款的時候有風險,所以詐騙的老闆一般不會自己去銀行取錢。都叫人幫著去銀行取錢,然後給報酬,久而久之他們也有了固定的稱號——“車手”。
網絡詐騙的人,通常會留下一些願意當“車手”的人的電話,如果有需要就聯繫他們。同時這些所謂的“詐騙老闆”,也會介紹“馬仔”去固定的地方購買銀行卡,一次會要求他們買上百張,以便多次取錢。取完錢後,他們會計算好自己的“好處費”,然後迅速把剩下的錢給“詐騙老闆”。沒有人知道賓陽到底有多少人從事QQ詐騙。
廣西一對夫妻幫詐騙團夥取錢一審獲刑,“取錢團隊”浮出水面
從2008年開始,QQ詐騙開始在賓陽縣城周邊的村莊裏展開,然後師傅帶徒弟、徒弟又傳徒弟。
2014年初,一種更為複雜的、專門針對公司財務人員的詐騙開始流行,犯罪嫌疑人先以個人身份加入一些財務人員QQ群,觀察、揣摩群裏各種身份,然後以“會計資格考試大綱文件”為誘餌在群裏發送木馬病毒,盜取財務人員QQ號,並分析對方領導的QQ號,接著再以一模一樣的頭像、昵稱等資料添加財務人員為好友,在QQ聊天對話方塊中以領導身份要求財務人員轉賬到某個賬戶。
目前已知金額最大的一起發生在2014年8月5日,黑龍江綏化某企業一次被騙走1200萬元。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