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宇梓委員:將所有支付主體納入監管

2016-03-11 11:08:58|來源:中國經濟網|編輯:許煬

  (原標題:趙宇梓委員:跳出“第三方支付”概念 將所有支付主體納入監管)

  趙宇梓委員:將所有支付主體納入監管

  全國政協委員、建設銀行信用卡中心原總經理趙宇梓

  目前,第三方支付機構快速發展的同時,其安全性與可持續性也已引發高度關注。全國政協委員、建設銀行信用卡中心原總經理趙宇梓建議,完善互聯網支付監管,防範金融經濟風險。

  隨著科技進步日新月異,互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深刻改變著現代經濟和社會的組織模式。在電子商務領域,消費者對快速支付、衍生服務等提高消費體驗的需求催生了以支付寶為代表的一批第三方支付機構在業務上的快速發展。2015年中國第三方支付市場交易規模約31.2萬億元,同比增長36%。第三方支付機構在填補支付工具空缺、促進商業貿易效率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趙宇梓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第三方支付重發展、輕管理,其快速發展背後存在制度套利與監管空缺,其安全性與可持續性令人擔憂。其存在的主要問題與潛在金融經濟風險主要表現在:第三方支付機構實質性介入清算,獨立形成交易、清算、結算的閉環,支付體系整體缺乏透明度;第三方支付惡意競爭、違規經營情況普遍,對經濟秩序形成衝擊;同一業態因線上線下渠道不一存在兩種監管狀態,市場混亂;第三方支付機構業務快速向眾多金融領域滲透,形成金融監管灰色地帶,系統性風險凸顯。

  為此,趙宇梓提出完善支付監管體系的四方面建議:

  一、儘快完善第三方支付清算市場的準入規則和運作規範。高度重視並推動清算環節的透明度、獨立性和規範性,通過在銀行設立專款戶,打破第三方支付機構交易、清算、結算的閉環,加強資金安全監控,從而有效防範支付賬戶被利用從事洗錢、套現等非法活動。儘快完善銀行卡清算市場的準入規則和運作規範,通過對銀行卡清算牌照的管理,促使第三方支付機構交易與清算環節分離。

  二、對第三方支付機構建立日常經營動態監管機制。2015年人民銀行發佈的《2015年支付結算工作要點的通知》中已經明確“嚴格支付機構市場準入,鼓勵現有機構兼併重組,持續發展健全市場退出機制”的工作思路。建議在提高準入標準的同時,將對第三方的監管從以市場準入為主逐步過渡到以對日常經營的動態監管為主,從賬戶實名制、消費者保護、資金安全、信息安全、反洗錢等方面逐步建立起與金融機構相當的監管要求。加強對第三方支付公司違規的行為公示及黑名單發佈,加大懲治力度,促進收單市場的健康發展。

  三、以業務本質和風險特點為核心,將所有支付主體納入監管體系,制定統一規則和標準。新興技術的興起必然導致舊規則適用性弱化、新規則缺位的情況。目前傳統金融體系受到嚴格監管,而第三方支付機構新開展的業務尚未被現有監管體系覆蓋。從國內第三方支付目前發展的程度來看,其已經從小額支付發展成為自成體系、自定規則、深入影響實體産業和金融行業的不可忽視的角色,與銀行之間的關係也從原先的以合作為主過渡到相互競爭,因此對其性質應重新定義,對其風險應重新評估。

  建議跳出“第三方支付”的概念,以業務産品的本質與風險特點為核心,不以線上、線下渠道為區分,把金融、非金融機構都納入同一監管體系,制定統一的規則標準和準入門檻,實現監管的全覆蓋。

  四、根據支付賬戶的金融功能,建立跨部門協同監管,形成監管合力。2015年人民銀行頒布了《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立個人人民幣電子賬戶的通知》,但第三方支付機構賬戶的有關管理細則依然缺乏。由於第三方支付賬戶與銀行賬戶有清結算的直接聯繫,建議儘快規範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賬戶管理。

  目前第三方支付機構在原有支付賬戶基礎上疊加了多項金融功能,支付賬戶除了涉及銀行賬戶,還涉及證券賬戶、基金賬戶、保險賬戶等,單一監管模式難以跟上行業發展的步伐。建議改革現有金融監管模式,建立起跨部門的協同監管機制。(記者 馬常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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