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金融詐騙關鍵要提高投資風險意識
一年半時間,非法集資500余億元,涉及投資人約90萬名,受害投資人遍佈全國31個省區市。2016年1月14日,引發全國廣泛關注的“e租寶”涉嫌非法集資詐騙案的21名涉案人員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該案涉案金額之大、涉案人員之多,再次為投資者敲響了“謹防上當受騙”的警鐘。筆者近日從江蘇省鎮江市人民檢察院獲悉,鎮江市檢察機關2013年以來共辦理金融犯罪案件42件68人。在涉案金額方面,超百萬元的有4件,超千萬元的有4件,過億元的有13件。“我們通過調研分析發現,涉眾型金融犯罪呈高發態勢,已成為危害經濟秩序、誘發群體性事件的重要因素,亟須採取有效措施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鎮江市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周緒平説。
“戲法人人會變,各有巧妙不同。”各種各樣的“非法集資”雖然五花八門,千變萬化,但本質上沿襲著“龐氏騙局”的共性特徵。即,以較高的回報率吸引不明真相的投資者,卻從不強調投資的風險因素。各類案件的回報率可能存在差異,但大都高得離譜。有報道稱,一些所謂的“互助基金會”承諾的月收益竟然高達30%,照此匡算,年收益就是360%!稍懂一點金融經濟常識,就知道這是“天方夜譚”,天底下怎麼會有這等白送錢的好事呢?而且,若發展他人加入,還可獲得下線投資額10%的“推薦獎”、管理獎(根據會員等級確定相應比例)等額外收益,發展人員無上限、返利無上限,什麼樣的企業或什麼樣的産品,會有那麼高的利潤率?正如央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局長焦瑾璞所言,那“純粹是詐騙”!
非法集資不是“餡餅”,而是陷阱,“龐氏騙局”是侵吞人民血汗錢的“絞肉機”。儘管犯罪分子利用互聯網等高技術,採取智慧化、網絡化手段作案,犯罪形式更加專業和隱蔽。但是,“不管是什麼金融産品,只要不是以支持消費、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都是在耍流氓。”正如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所言,商業模式本質上就不是賺錢方式,它是為人民提供的一種服務。用高回報率的方式來不斷地滾大投資騙局的雪球,遲早會變成“龐氏騙局”,而所有的“龐氏騙局”終有崩盤的一天。一般項目的毛利潤能達到30%就不得了了,給你開出20%、30%或更高利率的回報,這些機構所投資項目的純利潤至少要保持在60%以上,而做到這一點幾乎沒有可能。
比金錢更具誘惑力的是更多的金錢,比更多的金錢還要打動人心的是不費力就能得到更多的金錢。如果你看重高額收益而不關注風險,那麼人家很可能正在打著你本金的主意。
擦亮眼睛,遠離“龐氏騙局”陷阱,不在於掌握多少法律知識,只要具備基本生活常識就足夠。“騙術”再高明也是虛假的,萬變不離其宗,“多幾個心眼”,多在心裏打幾個問號就能發現其中的端倪。當然,最根本還需要我們每一個人有風險意識。“互聯網+”時代,對“實力很強,已經上市了”或“我們老闆很有背景”的企業做個基本的資信調查並不是什麼難事,如果在政府信息庫裏所查詢的信息與那些企業所吹噓的不符,或者根本就查不到,那幾乎可以肯定是欺詐了。若做到這一點,還會上當受騙嗎?
作為政府部門,破解“非法集資”等金融詐騙,要疏堵結合,既要建立長效的防範和打擊機制,更要提高公眾的風險防範意識。一是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金融管理制度,規範金融市場秩序,把“非法集資”等金融違法犯罪活動消除在萌芽階段。二是強化監管,不但金融、市場、財政等政府行政機關應強化金融市場的常態化、動態化管理,公安司法機關也應提前介入,對有非法集資等金融違法犯罪“苗頭”或行為的,要及時啟動風險預警及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