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起假"暗黑幣"傳銷案徐州開審 8個月斂財15億

2016-03-22 14:39:01|來源:人民網|編輯:許煬

  從上午10點一直到晚上8點,國內首起被控利用虛擬的假“暗黑幣”吸引投資的傳銷案,在持續了10多個小時的第一次庭審後,16日在徐州市泉山區法院休庭,5名被告被指以發展下線的方式8個月斂財近15億元。這也是國內開審的首起假虛擬貨幣傳銷案。

  2014年8月至2015年3月,被告人杜某(香港永久性居民)與劉某(另案處理),在中國香港創辦達康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達康公司),創建虛假的虛擬貨幣“暗黑幣”,借助真正“暗黑幣”的名聲及價值進行宣傳,以此方式引誘發展會員進行投資,並製作了假“暗黑幣”交易網站。該公司總部設在中國香港,而杜某又安排被告人鄧某在深圳市福田保稅區某酒店內設立了網站後臺操作及收款、返款辦公地點,由杜某負責拓展大陸市場發展,並對深圳辦公地點進行負責和管理,掌控該公司利用“暗黑幣”交易網站經營的所有資金。

  檢方指控,達康公司及其網絡平臺無任何實體經營活動,以高額返利為誘餌,由被告人杜某、陳某、華某、鄧某,以及徐州地區的市場領導人倪某(其原為徐州某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和全國各個地區的負責人及會員通過宣傳、上課、介紹等方式不斷發展下線,要求參與者繳納不同級別的“暗黑幣”礦機租賃費用即門檻費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每名會員下線分為三條線(即三個區)的順序組成固定的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並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並通過出售虛擬“暗黑幣”的方式直接獲利,是典型的傳銷行為。

  加入該傳銷組織的新會員按購買賬號不同分為三個級別:V1、V3、V9,分別需要1000、3000、9000暗黑幣,費用按照真實暗黑幣的實時價格與幣數相乘計算,相對應的賬號份額約為1.5萬元、4.5萬元、13.5萬元人民幣。截至2015年3月19日案發,該假“暗黑幣”傳銷組織在全國各地累計已註冊會員賬號34365個,涉案金額近15億元。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杜某、陳某、華某、鄧某、倪某組織、領導以經營虛擬網絡電子幣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等方式獲利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情節嚴重,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五名被告人提起公訴。5名被告均承認利用假“暗黑幣”發展下線會員並收取高額門檻費的事實,但均不認同公訴機關的傳銷罪指控,控辯雙方圍繞是否構成傳銷罪,進行了長達10多個小時的法庭調查和陳述後休庭,將擇機進行第二次開庭審理。(記者 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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