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互聯網金融推動“三農”發展
近日公佈的中央一號文件,把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作為新的農業農村工作主線。2016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要“支持農村互聯網金融發展”,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更是提出鼓勵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技術,為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小額存貸款、支付結算和保險等金融服務;推進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的創建。在農業供給側改革、産業結構調整轉型的背景下,互聯網金融迎來新的發展契機。
目前,市場不斷催化農産品生産進行升級改良或轉型,需要大量的資本投入;我國農村還有很多農戶的金融需求無法得到滿足,仍然有很多農戶面臨“貸款難、貸款貴”的問題;與城市相比,農村市場的互聯網金融服務覆蓋範圍相對較小。這為互聯網金融創造了巨大的市場。
“到農村去搶佔市場”成為不少互聯網金融公司的新動向,有的已經在農村站穩腳跟,比如阿裏、京東等越來越多的大型互聯網集團開始進軍農村市場。在部分農村地區,互聯網金融的基礎設施建設已經完善,實現了依靠“互聯網+金融”的形式支持和推動當地農村經濟發展。
隨著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不斷推進,農村互聯網金融基礎設施的逐漸完善和服務的深入滲透,“互聯網+金融”的創新形式將逐漸成為發展農村經濟發展的推動器。互聯網金融企業應抓住機遇,在服務“三農”、加強農村金融創新中發揮應有的作用,進而確保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新動能的培育得以健康推進。
作為市場主體,互聯網金融機構應從中看到蘊藏的政策機遇和市場潛力,抓準時機,做好“金融下鄉”,深耕農村藍海市場。以“互聯網+農業”幫助市場進行資源調配和流通,為農民提供及時有效的市場供需信息、資金、技術等支持。在此過程中,也要加強自律和監管,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要嚴厲打擊農村非法集資和金融詐騙,積極推動農村金融立法。互聯網金融機構要積極順應中央政策要求,擁抱監管,自律規範,積極推動農村金融立法,嚴厲打擊農村非法集資和金融詐騙。
對監管部門來説,則應針對農村實際,依據不同産業、規模、種類等因素,出臺相關監管政策,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農村金融時報》供稿 蘇 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