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數字貨幣”陷阱

2017-06-29 08:59:00|來源:經濟日報|編輯:許煬

  比特幣火了,最近更出現了一輪暴漲。這也被一些詐騙分子利用,成了坑騙消費者的新手段。

  最近,不少消費者被推銷各種所謂“數字貨幣”的産品,一些産品甚至被冠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發行”名號,一些經營者自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推廣團隊。這些詐騙分子以高收益等誘惑消費者,在買入前期,消費者可能獲得一定的收益,一旦時機成熟,詐騙分子就會集中拋售,購買的虛擬貨幣價格一落千丈,大部分投資者都血本無歸。

  比如,此前海南某虛擬貨幣平臺自稱是“目前國家授權唯一一家合法的數字資産交易平臺”“經國家相關部門授權”,並以“具有潛在的升值空間、可兌換各國法幣”等來吸引投資者。目前,該平臺已經跑路,投資者損失巨大。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貨幣金銀局發佈風險提示:目前央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

  央行在《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指出,近期個別企業冒用央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産品冠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發行”,或是謊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推廣團隊,企圖欺騙公眾,借機牟取暴利。同時,需要提醒消費者的是,目前央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目前,我國的法定貨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發行的人民幣。央行提醒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理性謹慎投資,防範利益受損。

  對於近期火爆的比特幣,央行也反復強調和提示比特幣的風險。早在2013年,央行等部委共同印發《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強調比特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另一個鼓勵消費者投資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説法是,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未來將成為法定貨幣,將取代人們現在使用的紙幣。對此,清華大學蘇世民書院院長李稻葵認為,比特幣不可能成為法定貨幣。未來的貨幣還是會由政府創造。整個國家宏觀經濟的運行取決於貨幣存量及運行速度,一定會有超級警察對貨幣進行管理,“這個超級警察就是政府”。

  從2014年起,我國央行已經成立了數字貨幣研究團隊,正在研究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數字貨幣發行流通環境等,並將爭取早日推出央行實行的數字貨幣。

  央行此前也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指出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更具有匿名性。雖然有人把比特幣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業內專家也提醒投資者,對於目前市場上熱炒的所謂數字貨幣要多留個心眼,在投資前應全面了解所投産品的基本情況,並對其市場現狀有清晰的認識。同時,投資者還應選擇正規渠道,不要被高收益蒙蔽,面對超過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産品,需要保持理性。(陳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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