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貨幣:規範發展才能擁抱未來

2017-08-07 08:40:32|來源:經濟參考報|編輯:許煬

  前段時間,比特幣幣值連續突破2000和3000美元,屢創歷史新高,短短半年時間內,比特幣已經翻了一番多,比2015年低點增長十多倍;比比特幣更瘋狂的還有萊特幣,乙太坊等互聯網貨幣,在半年時間都暴漲了5倍以上。這種爆髮式增長帶來的財富效應,吸引了全球資金的關注,引發了社會對互聯網貨幣泡沫的擔憂,同時也使得互聯網貨幣越來越多地被主流人群所認知。

  互聯網貨幣是互聯網社會發展趨勢

  互聯網貨幣産生和發展是互聯網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全球超過30億網民在互聯網中的社會、經濟活動形成大量可以自由流通的貨幣需求,而互聯網貨幣突破了現有貨幣基於國家信用的時空限制和匯兌監管,符合互聯網時代的社會經濟活動特徵。從目前的發展來看,互聯網貨幣大致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由互聯網社區發行,並被社區成員所接受,並在社區成員範圍內流通的虛擬貨幣,比如騰訊的Q幣等,這種社區虛擬貨幣伴隨互聯網社區成員規模和社區影響力的擴大而不斷被更多人認可和使用,但是其幣值往往是固定現行貨幣,並沒有對現有貨幣體系産生衝擊;另一種是新興的基於區塊鏈等互聯網信息技術的加密虛擬貨幣,如比特幣等,這種加密虛擬貨幣和現行法定貨幣相比,具有去中心化和匿名流通的特徵,往往並不具有集中發行機構,而是由網絡節點中計算機依據軟體特定演算法運行,通過大量的計算産生,並可以在全球範圍內匿名流通。

  誕生於2009年的比特幣是最早産生的虛擬加密貨幣,是互聯網貨幣功能的革命性探索,其發行和流通體系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當前貨幣發行的壟斷,被認為是未來的貨幣。在比特幣之後,基於比特幣相關原理的各類虛擬加密貨幣大量涌現。儘管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加密貨幣仍然無法撼動當前法定貨幣的地位,但它構建了基於互聯網的貨幣發行、流通體系,並開始在互聯網社會中實踐。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國家、金融機構認識到互聯網貨幣的原理、技術、創新意義和發展趨勢對現有貨幣體系的影響。日本在今年四月正式把比特幣作為合法支付方式,進一步推動了互聯網貨幣合法化進程,日本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國;基於區塊鏈技術的RIPPLE開放支付網絡已經被越來越多的大型金融機構接受,用於跨境支付,降低交易成本;比特幣等互聯網貨幣相關創業企業也成了風險投資的關注熱點。儘管當前互聯網貨幣仍然處於邊緣地位,仍然處於萌芽期,呈現野蠻生長的特點,但其帶來的創新對未來金融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互聯網貨幣短期風險仍需警惕

  儘管互聯網貨幣代表了未來發展趨勢,但是短期風險仍不可忽視。

  一方面,互聯網貨幣在誕生後,在交易市場中,伴隨著暴漲暴跌,具有較大的交易風險。比如比特幣,2013年在互聯網貨幣概念追捧下,幣值暴漲,最高超過1000美元,2014年受最大比特幣交易所比特幣被盜影響,幣值暴跌,低至100多美元。2017年,受到政治、經濟因素和監管政策影響以及互聯網貨幣技術的不斷完善成熟,比特幣半年多時間內快速突破了3000美元,頻創歷史新高,在8年時間內比特幣創造了互聯網貨幣財富神話,直接和間接推動了各種互聯網貨幣的大量興起和幣值暴漲,吸引了大量互聯網貨幣財富追逐者。

  目前全球主要交易互聯網貨幣包括比特幣、萊特幣、乙太坊、狗幣、無限幣等,其他基於各類演算法的互聯網貨幣有數十種。這些互聯網貨幣大多數僅僅是利用概念吸引貨幣持有者和炒作資金,並沒有被廣泛認可和實際應用。而且由於互聯網貨幣體量小,在持有人集中或者資金量大的情況下,價格極易被操縱。

  另一方面,互聯網貨幣的法律風險和監管風險仍處於高位。由於互聯網貨幣的去中心化和匿名特徵,其被大量用於規避全球金融監管、全球犯罪領域以及灰色地帶的各類交易和資金匯兌,仍有大量監管者對互聯網貨幣的持否定和觀望態度,存在很高的法律和政策風險。

  信息安全是互聯網貨幣的阿喀琉斯之踵

  互聯網貨幣,特別是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虛擬加密貨幣,對信息技術具有完全的依賴性;沒有信息技術載體,互聯網貨幣無法體現其價值。因此信息安全從互聯網貨幣誕生之初就是其阿喀琉斯之踵。以“去中心化和匿名流通”為特徵的虛擬加密貨幣,一旦在某一分佈式節點中産生信息安全問題,有可能導致所有貨幣被盜而且無法追溯貨幣所有權,乃至整個貨幣發行和流通系統癱瘓。2014年初,當時世界最大規模的比特幣交易所運營商Mt。Gox就安全漏洞導致交易平臺的85萬個比特幣被盜,從而導致交易所破産,引發了比特幣的暴跌。

  隨著互聯網貨幣幣值的大幅上升,在鉅額財富利益驅使下,必然會有更多的駭客專注于破解各類互聯網貨幣的加密演算法,因此,在互聯網貨幣合法化、規範化應用進程中,信息安全是保障互聯網貨幣發展的重中之重。

  當前,在中國,互聯網貨幣並沒有合法化,監管者對比特幣的官方定義依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可以進行交易,但“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這並不妨礙中國成為繼日本,美國之後的第三大比特幣交易國。互聯網貨幣及其相關技術創新是信息時代發展的長期重要趨勢,中國作為全球網民最多的國家,擁有最為活躍和規模巨大的互聯網經濟,要積極參與互聯網貨幣技術創新,同時短期內要加快規範互聯網貨幣生産、流通,保障安全,健康發展。(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 趙京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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