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ICO是監管數字貨幣的信號

2017-09-06 08:59:20|來源:經濟日報|編輯:許煬

  近期,通過代幣發行如ICO等形式的融資活動大量涌現,投機炒作盛行,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對此,加強監管,對於整治市場亂象,保護投資者利益,嚴防金融風險有著積極意義。監管層更應思考的是,如何避免“一陣風”似的“運動式”監管,並儘快建立起針對數字貨幣的監管長效機制

  9月4日,針對近期首次代幣發行(ICO)亂象,7部門聯合發文叫停。

  近期,通過代幣發行如ICO等形式的融資活動大量涌現,投機炒作盛行,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監管層此時迅速出擊,對於整治市場亂象,保護投資者利益,嚴防金融風險有著積極意義。

  各類以ICO名義籌資的項目看似與證券市場首次公開發行(IPO)相似,但在一段時間內處於監管的灰色地帶。隨著其規模迅速擴大,涉及的普通投資者也越來越多。

  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技術平臺近期發佈的報告顯示,今年上半年,國內已完成的ICO項目共計65個,累計融資規模26.16億元,累計參與人次達10.5萬。據統計,主要融資幣種包括比特幣、乙太幣,還有少量EOS、萊特幣、量子鏈、公信幣、小蟻幣等。

  對於ICO的火熱,此前有不少人持支持態度,認為ICO只是一種商品,並非股票等有價證券。ICO基於區塊鏈技術,不僅是一種創新的交易方式,更能夠推動區塊鏈技術發展。

  但令人擔憂的是,實際上很多ICO項目是借區塊鏈名義炒作概念的“偽ICO”。從技術上來看,部分項目對區塊鏈隨意裁剪,實質上不具備數據防篡改、去中心等特點。從資金募集和使用來看,部分項目採用各類誤導性宣傳手段,以ICO名義從事融資活動。由於這些虛擬幣的匿名性,有一些項目發起人和機構還可能涉及地下非法交易或者洗錢等行為。

  幾天前,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也提示,由於ICO項目資産不清晰,投資者適當性缺失,信息披露嚴重不足,投資活動面臨較大風險。投資者應冷靜判斷,謹慎對待,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從監管的角度看,對於新生事物,的確要平衡風險與創新間的關係。一方面,對於創新應當給予一定的鼓勵和包容;另一方面,也不能聽之任之,對於已經出現的風險苗頭,部分披著新技術的外衣,本質上是金融詐騙、非法集資的行為,監管應儘早出手。

  目前,不僅是ICO,隨著比特幣等虛擬幣的擴張,一些國家已經開始重視這些數字貨幣的風險,部分國家已經將其納入監管範圍。7月25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明確ICO代幣是一種證券,在SEC的監管範圍內,需要符合聯邦證券法的相關規定,並且提醒投資者謹慎作出投資決定。美國紐約還專門出臺了針對數字虛擬幣的監管法案;歐盟今年也將數字貨幣領域的反洗錢管控納入《反洗錢法》。

  當前,我國數字貨幣發展較快,但相關監管的常態機制還有待建立。就拿ICO來説,伴隨其野蠻生長,涉及的投資者越來越普遍,人數也越來越多。很多缺乏相關專業知識、風險承受能力較差的普通投資者也盲目參與,投機炒作氛圍濃厚。一旦出現“跑路”事件,很可能出現類“e租寶”式的後果,普通投資者的鉅額資金難以追回,甚至影響社會穩定。

  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強化金融監管的專業性統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也就是説,不管是傳統金融業務還是創新性業務,不管是線下還是線上金融,不管是持牌金融機構還是未持牌但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都應該納入監管範圍。

  在叫停ICO之後,相關監管手段應儘快落地,避免其野蠻生長誤傷創新。在整頓當前ICO平臺的同時,監管層更應思考的是,如何避免“一陣風”似的“運動式”監管,並儘快建立起針對數字貨幣的監管長效機制。(陳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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