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出臺金融科技監管新規
本週二,澳大利亞政府出爐了金融科技監管新規草案。該草案允許金融科技公司在特定階段對零售和批發客戶測試産品和服務,即便其尚未取得監管部門發放的牌照或許可證。澳大利亞政府在聲明中表示,免除金融科技企業上述監管義務的目的,是創造監管“沙盒”,用以鼓勵和支持那些有益於消費者和企業的新的金融科技産品的設計和服務。
欲開啟監管“綠燈”
按照該草案,享受在未獲得牌照或者許可證前提下測試的産品,包括非現金支付、眾籌、消費信貸以及對養老金、人壽保險提供金融諮詢服務等。不過,澳大利亞財長莫裏森表示,這些金融科技企業仍需滿足澳大利亞消費者保護和信息披露義務,同時也有最大範圍的權益責任承擔能力以及充足的賠償機制和爭端解決機制。
該草案顯示,合格的金融科技企業在澳大利亞證券投資委員會收到該企業打算採用上述豁免條款的書面通知15天后,最多可以對100名客戶測試新的産品和服務,企業測試産品和服務的最長時間為24個月。
具體而言,監管新規草案將涉及到對當前澳大利亞企業法和消費者信貸法的修訂。
根據該草案,在符合特定條件下,澳大利亞證券投資委員會(ASIC)有權決定如何開啟和終止上述監管豁免。草案備忘錄還顯示,ASIC將監測金融科技領域,防止不法企業濫用上述監管豁免;同時,ASIC將進行有效的管理,允許金融科技企業在完結“沙盒”過程後取得相關牌照和許可證。
促進金融科技創新
目前,這份草案處在意見徵詢階段,大眾諮詢期截止到2017年11月3日。最遲到2017年12月1日,監管者將出臺草案的解釋聲明。
對於這份草案,澳大利亞國內好評聲居多。不少業內人士認為,上述監管豁免將有助於公司“克服最初的監管負擔以及申請牌照的成本,因為這些可能阻礙創新活動。”同時,這有助於加速金融科技公司更快地、以更低成本將創新型服務和産品推入市場。
但疑慮之聲同時存在。批評人士指出,ASIC去年12月引入的“沙盒”計劃——這也是本週二推出監管豁免草案的法律前提——僅僅只是從消費者層面來關注金融科技創新。事實上,初始金融科技企業很難從中受益。因此,“沙盒”計劃雖然是個偉大的開始,但卻仍未觸及到力促金融科技創新的核心層面。
放眼國際,全球多國已經開始“逐鹿”金融科技領域。澳大利亞曾表示,希望悉尼發展成為類似于美國矽谷的全球科技中心。澳大利亞不僅為相關企業提供稅收減免,還為相關企業海外人才引進大開“綠燈”。而英國和新加坡在這方面更是不遺餘力。英國金融行為管理局已經表示,希望對金融科技類公司削減監管,以便創造安全的空間幫助其創新其産品和商業模式。(記者 莫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