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須防風險守底線

2018-01-05 08:57:36|來源:經濟日報|編輯:許煬

  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南京”發佈公告稱,錢寶網實際控制人張某某因涉嫌違法犯罪向當地警方投案自首。這則消息一經披露,立即引發廣泛關注。

  近些年,我國金融服務與互聯網快速融合,這對彌補傳統金融服務短板、增強金融服務普惠性等發揮了重要作用,也有利於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還有利於激活民間資本,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同時,隨著移動支付等新興業態日漸成熟與普及,互聯網金融已經成為很多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特別是互聯網“寶寶”們的出現,也使得越來越多的普通百姓有了更多的投資渠道。不過,有少數機構和從業人員卻假借普惠金融、互聯網金融創新,從事非法集資、搞高利貸、金融詐騙等違法行為,侵害了群眾利益,擾亂了金融秩序,帶來了金融風險。

  儘管互聯網金融插上了網絡的翅膀,但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金融監管的規則對其仍然有效。由於互聯網金融具有金融業和信息業的雙重特點,對其監管必然要有新的要求和規則約束。

  首先,加速行業立規矩的進程,推動其在法治軌道上運行。任何一個行業的健康發展都是建立在相對完善的法律法規基礎上,互聯網金融也不例外。互聯網金融本質依然是金融,應該遵循金融行業發展的規則,也需要規章、法律對其健康發展作出引導與約束。2017年,監管部門先後3次下發通知,專項清理整頓“校園貸”“現金貸”等互金業務及小額貸款公司等相關金融機構。監管政策陸續出臺,監管環境日趨嚴格,有利於互聯網金融行業合規健康發展。

  其次,加強監管協調合作。我國金融業經營準入存在多頭監管的問題,從事現金貸業務的網絡小貸公司由地方金融辦發放牌照,但各地審批的標準不一,導致行業魚龍混雜。雖然在地方註冊,網絡小貸公司經營的卻是全國性業務,當地監管部門很難對其全面監管。所以,應加強監管協調,增強監管合力,將所有金融行為和業務納入監管,不留政策漏洞,做到未雨綢繆。

  第三,規範金融信息發佈秩序。在互聯網與金融的結合過程中,受各種利益驅動的誤導性金融信息殺傷力越來越大。因此,有必要規範金融信息在互聯網上的發佈秩序。權威、客觀、及時的金融信息服務以及科學的金融知識傳播,能夠更好地滿足人們的金融信息消費需求,並且促進金融安全。

  第四,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隨著金融産品的日益推廣,金融消費逐漸成為普通人生活中的一部分。近年來,金融消費投訴與因金融消費産生的糾紛和矛盾有明顯的增長趨勢。因此,有必要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辦法,及時出臺科學的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

  總之,科技並未改變金融本質,互聯網與金融的融合中,防範風險依然是底線。對那些不守規矩、觸碰監管紅線並製造風險的金融機構,監管部門不能止步于風險提示或道義勸説,必須讓監管“長出牙齒”,對違法行為嚴懲不貸,這樣才能促進行業健康發展。(作者:貴州大學科技學院宋金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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