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將細化仲介監管頂層設計 三種人三類業務受監管

2018-01-25 14:42:52|來源:證券日報|編輯:許煬

  在對保險仲介市場進行清理整頓之後,保監會將重點工作轉向制度的建設和完善,進一步促進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據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介紹,目前,我國有保險專業仲介機構2647家。其中,2017年,共有25家保險仲介公司獲得保監會的成立批復。從保費收入來看,2017年專業和兼業保險仲介機構取得的保費比2012年增長了一倍多。在對保險仲介機構進行管理方面,據保監會仲介部副巡視員施強介紹,根據保險仲介發展與監管的頂層設計,將針對保險仲介機構的三種人和三類業務,分別制定針對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和保險公估人的監管規定,實現一個監管轉變:從“管機構、管批設”到將來“管人、管行為”。

  保險仲介保費五年翻番

  保險行業的發展離不開仲介機構的貢獻,在保險業發展的大潮中,保險仲介機構的隊伍也在不斷壯大。保險仲介經歷了成長,也經歷了整頓,目前,我國有保險專業仲介機構2647家。

  同時,在近日舉辦的2018保險仲介高峰論壇暨于家堡論壇上,施強透露了另一組數據: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全國共有保險仲介集團5家,全國性保險代理公司223家,區域性保險代理公司1549家,保險經紀公司483家,保險公估公司336家,全國銀行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1936家,開展相互代理的保險機構法人機構57家。保險仲介共實現保費收入26837億元,同比增長了24.5%,佔全國總保費收入的87.6%。其中,兼業代理渠道、專業代理渠道和行銷人員渠道佔比分別為38%、7.8%和41.8%。對比2012年的數據,去年的區域性保險代理公司有所減少,全國性保險代理公司有所增長,保費則大幅上升,從12757.74億元增長至26837億元,約增長了110.4%。

  目前這樣的保險仲介格局是仲介機構前些年快速增長以及近年清理整頓綜合作用的結果。根據保監會發佈的《2012年保險仲介報告》,當年,保險行業清理了6000多家兼業代理機構和222家保險代理公司。從2014年初至2016年初,保監會又開展了歷史上規模最大、面度最廣的保險仲介清理整頓工作。

  剛剛過去的2017年,獲保監會批復成立的保險仲介公司有25家,包括10家代理公司、14家經紀公司和1家公估公司。“不乏有大型國有企業、互聯網巨頭以及保險公司等加入進來。”施強表示。例如,騰訊旗下的微民保險代理公司于去年10月份獲得保險代理業務的批復,這便是互聯網巨頭涉足保險仲介業務的典型案例。 

  “未來是壽險仲介的黃金十年。”中融慧金董事長傅文勝表示,壽險行業的産銷分離勢不可擋。在新一站保險總經理國婷麗看來,互聯網平臺帶來的流量紅利正在降低,保險仲介需要轉型升級,以科技為抓手,與保險公司一起推出定制化的産品和服務,將銷售功能進一步拓展到為險企進行服務支撐,實現保險仲介和險企的共同發展。

  華夏保險總裁助理兼行銷事業群CEO王林鋒作為險企代表,對保險仲介的作用表達了肯定。據介紹,該公司從2014年起明確了仲介渠道的長期價值貢獻者的地位,把個險産品和費用政策直接平移到了仲介渠道,代理業務迅速壯大,不僅續期保費快速增長,而且保單13個月和25個月繼續率都突破了95%。他表示,針對中小保險代理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墊資壓力較大的痛點,準備進行支付改變,爭取費用月結,和代理公司一起成長。

  監管新規即將公佈

  無疑,龐大的保險仲介機構已經成為保險行業重要的組成部分。而在産銷分離的大勢下,保險仲介還有望迎來更大的發展。不過,值得強調的是,規範的發展離不開給力的監管。為此,保監會制定了保險仲介發展與監管的頂層設計,將針對保險仲介機構的三種人和三類業務,分別制定針對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和保險公估人的監管規定,實現一個監管轉變:從“管機構、管批設”到將來“管人、管行為”。

  據施強介紹,從2014年初至2016年初,保監會開展了歷史上規模最大、面度最廣、動員全行業參與的保險仲介市場的清理整頓工作。而2018年,針對仲介的專項檢查可能還會繼續。陳文輝日前表示,將推動現場檢查資源向農業保險、仲介市場、互聯網保險等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檢查。

  檢查和清理整頓之後,還需要通過監管制度的建設和完善來鞏固成果。施強表示,目前,保險經紀人監管規定和保險公估人監管規定已經基本完成了法定程式,預計很快將正式頒布,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還將做進一步的修訂完善。

  對比以前的監管規定,新的保險經紀人和保險公估人監管規定有幾方面新特點。第一方面,細化準入條件,規範市場退出,主要體現在:加強出資人管理,以負面清單形式強化對股東合夥人的審查,並對股東的出資能力,合夥人的專業性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細化對對資本金託管,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要求,夯實公司運營基礎;優化工作流程,對保險經紀機構實行先照後證的制度,優化申請和報告流程,公估機構實行備案和公告流程;實施分類管理,將保險經紀公司和保險公估公司劃分為全國性機構和區域性機構,鼓勵根據資本實力和經營優勢精耕細作、特色經營;此外,還對退出的情形做出規定,形成優勝劣汰、進出有序的生態系統。

  第二方面,落實簡政放權的要求,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具體體現在:對保險經紀和保險公估的分支機構實行備案管理制,列名備案條件,介紹合規情況,簡明合規流程;明確審計公司的管理責任,確保保險經紀、公估機構健全治理架構,合規高效運營;引入職業登記管理,提高從業人員的信息真實性,加強職業教育;加強屬地監管和行為監管,守住風險的底線。

  第三方面,抓住關鍵環節,規範經營秩序。具體體現在:明確保險經紀人應當按照保監會的規定開展互聯網保險經紀業務以及銷售非保險金融産品必須具備的法定條件,規定保險經紀人與保險公司解付保費、支付佣金等具體事項的要求;明確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從業的禁止行為,加大對出具虛假報告的處罰力度,細化公估程式;最後,加強消費者保護,保護委託人和相關當事人的信息安全。

  “制度建設既是前期清理整頓、化解風險的成果,也是正本清源、深化改革的過程。”施強表示,在更加科學的監管制度下,保險仲介的發展也將更具效率,更有活力。(記者 冷翠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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