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離我們還有多遠

2018-04-20 09:19:44|來源:經濟日報|編輯:許煬

  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由國家做信用背書,有價值錨定,具備信用創造功能,對經濟産生實質作用。法定數字貨幣與紙幣一樣,本質上都屬於純信用貨幣,但數字貨幣可以進一步降低運行成本,並能在更廣泛的領域內以更高效率加以應用——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在2018年全國貨幣金融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明確表示,將紮實推進央行數字貨幣研發。這一消息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隨著互聯網等新技術的迅速發展,貨幣領域也迎來變革,數字貨幣被人們看作是未來取代紙幣的發展必然。對於央行數字貨幣,人們不禁要問,它與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有何不同?未來將如何改變現有的支付模式?何時才會真正落地?

  比特幣不等於數字貨幣

  説起央行數字貨幣,不得不提到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二者都是應用區塊鏈底層技術,並具有分散式賬簿特點,因而很多人將其混為一談,但實際上並不完全是一回事。

  二者最大的差別,在於信用基礎的不同。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信用基礎是數學演算法,其價格取決於演算法的可靠性及市場信心等因素,沒有實際價值支撐,價值波動大。其去中心化的特點,也易被洗錢、恐怖組織融資等非法活動利用,從而增加金融體系的風險。

  早在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等5部委即發佈《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強調比特幣不是貨幣,僅為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能在貨幣市場流通,金融機構不得開展相關業務。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等7部門在《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也指出,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從現有的一些類數字貨幣看,其背後都運行著去中心化機制,存在著與歷史上私人貨幣一樣的根本性缺陷:價值不穩,公信力不強,可接受範圍有限,容易産生較大負外部性。”范一飛曾撰文表示,由中央銀行推動發行法定數字貨幣勢在必行。

  而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由國家做信用背書,有價值錨定,具備信用創造功能,會對經濟産生實質作用。范一飛表示,法定數字貨幣與紙幣一樣,本質上都屬於純信用貨幣,但數字貨幣可以進一步降低運行成本,並能在更廣泛的領域內以更高效率加以應用。

  “數字貨幣的産生與出現,遵循了貨幣演進的必然規律,也是科技發展的必然結果。”中國人民大學大數據區塊鏈與監管科技實驗室主任楊東認為,從歷史進程來看,貨幣的載體由貝類、貴重金屬演變為紙幣,再到現代社會流行的第三方支付電子貨幣形式出現,本質上都是在追求交易的便捷性和低成本,而這種趨勢繼續發展,在未來社會的表現形式就是數字貨幣。

  研發日漸深入

  當前,世界主要央行都在關注數字貨幣。有的國家明確提出了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計劃,如加拿大、荷蘭、澳大利亞、俄羅斯等國的央行早已宣佈啟動數字貨幣研究。

  在我國,自2014年起,中國人民銀行就成立了專門的研究團隊,並於2015年初進一步充實力量,對數字貨幣發行和業務運行框架、數字貨幣的關鍵技術、數字貨幣發行流通環境等展開了深入研究。

  作為一項新事物,央行數字貨幣必然有自己的存在形態,范一飛將其描述為“可以是一個來源於實體賬戶的數字,也可以是記于名下的一串由特定密碼學與共識演算法驗證的數字”。這些數字貨幣存儲于數字錢包並運行在特定數字貨幣網絡中,以更難篡改、更易線上和線下操作、可視性更強、渠道更為廣泛的方式運行。

  對於數字貨幣的發行與運行,央行前行長周小川曾表示,數字貨幣仍應基於現行現鈔發行和回籠的“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機構”二元體系來完成,但貨幣的運送和保管發生了變化:運送方式從物理運送變成了電子傳送;保存方式從央行的發行庫和銀行機構的業務庫變成了儲存數字貨幣的雲計算空間。最終,數字貨幣發行和回籠的安全程度、效率會得到極大提升。

  “央行數字貨幣還應堅持中心化投放模式。”范一飛解釋,與傳統電子支付工具的中心化投放不同,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賬戶完成,採用的是賬戶緊耦合方式,央行數字貨幣則應基於賬戶松耦合形式,使交易環節對賬戶的依賴程度大為降低。這樣,既可和現金一樣易於流通,又能實現可控匿名。央行數字貨幣持有人可直接將其應用於各種場景,有利於人民幣流通和國際化。

  數字貨幣誕生於現有金融體系中,必然會受到現有支付體系、信息技術的影響。范一飛認為,同時,也需要與現有支付體系適當區分,以專注于自身服務領域,發揮其替代傳統貨幣的功能。理論上説,支付體系主要處理的是廣義貨幣中的活期存款部分,而數字貨幣則主要屬於現金範疇。

  真正推出還需時日

  未來,法定數字貨幣一旦真正運行,應用場景將會滲入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由於其交易過程省去了中間環節,不需要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參與,對金融體系的影響將尤為深遠。

  楊東認為,數字貨幣的使用將有助於全球大幅度降低使用現金的成本,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便利性和透明度,加快金融資産相互轉換的速度;有助於建設全新的金融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支付體系,提高支付清算效率,推動經濟提質增效升級等。

  對於消費者來説,數字貨幣的到來意味著一個新的支付手段的改變。如今大家習慣使用現金,或者用微信、支付寶“掃一掃”完成支付。法定數字貨幣運行後,會出現一整套新的支付模式,承載終端和支付形式都將發生新的變化,支付的便利性也將得到很大提高。

  當然,法定數字貨幣想要和現鈔一樣,真正走進我們的生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首先要解決的是技術障礙,儘管如今的區塊鏈被看作是上個世紀90年代的互聯網一樣,前途不可限量,但目前還不夠成熟,無法支撐龐大的支付系統。

  同時,法定數字貨幣的發行將會使點對點交易大幅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繞開了原有的監管體系,容易為非法交易提供便利。由於數字貨幣使存款向現金的轉化變得十分便捷,金融恐慌和金融風險一旦産生也會加速傳染,增加了監管難度。此外,法定數字貨幣在使用過程中會獲得大量用戶資料和交易信息,如何存儲、管理這些資料,防止用戶信息洩露和非法使用,也是面臨的重要挑戰。

  因此,無論是從技術還是安全等角度來看,央行數字貨幣從探索到發行,再到被人們接受,仍然任重道遠,短期內還難以對貨幣政策、支付模式産生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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