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現天價罰單 智付電子驚倒眾人

2018-05-16 09:11:29|來源:證券時報|編輯:許煬

史安都/製表 吳比較/製圖

  昨日,人行通告了一起對第三方支付機構智付電子合計罰沒4200多萬元的“天價罰單”。

  這是央行今年對第三方支付開出的第25張罰單。而之前的24張,面向機構和個人的合計總罰金不超過400萬元,單個機構罰單金額一般在20萬元左右。換句話説,智付電子這次領到的罰金是今年在此之前全行業總罰金的10倍以上。

  而據其母公司智付集團披露財務數據,該集團2014年至2017年三季度的凈利潤總額約4400萬元,此筆罰金也幾乎相當於其母公司近四年凈利。

  從去年開始,第三方支付領域開啟強監管模式,監管罰單不斷、牌照管理收緊;同時,隨著監管機構針對備付金存管、無證支付清查、“630斷直連”等下發的多項制度文件逐步實施與落地,業內人士分析,在監管持續收緊、嚴查合規、競爭白熱化之下,第三方支付市場必然將只剩下規模大、實力強的玩家。

  央行、外管局齊動手:

  罰沒4200多萬元

  深圳智付電子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付電子”)被人行深圳中心、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分局合計罰沒4200多萬元,天價罰金創下今年以來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罰金記錄。

  記者了解到,智付電子被用戶投訴在聯準(上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天富寶證券有限公司等開戶投資時,帳單顯示資金通過智付支付流轉,智付電子涉嫌違規為非法外匯平臺提供通道。

  5月15日,央行通告顯示,經查實,智付公司違法違規行為主要在三方面:為境外多家非法黃金、炒匯類互聯網交易平臺提供支付服務,通過虛構貨物貿易,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跨境外匯支付業務;未能採取有效措施、技術手段對境內網絡特約商戶的交易情況進行檢查,未能發現數家商戶私自將支付介面轉交給現貨交易等非法互聯網平臺使用,客觀上為非法交易、虛假交易提供了網絡支付服務;未嚴格落實商戶實名制、未持續識別特約商戶身份、違規為商戶提供T+0結算服務、違規設置商戶結算賬戶等違法違規行為。

  因此,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智付公司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約1108萬元,並處罰款約1453萬元,合計罰沒近2561萬元;對該公司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合計罰款80萬元。與此同時,國家外匯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對智付公司給予警告,合計處以罰款約1591萬元。外管局罰單顯示,智付支付涉及違規行為包括:違反外匯賬戶管理規定的逃匯行為,未按照規定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表等資料。

  一張罰單是今年此前

  全行業總罰金的10倍

  合計罰沒4200多萬元,即使是在銀行機構的罰單中也非常少見。證券時報記者統計,在此之前,今年以來人行系統發佈第三方機構罰單24張,面向機構和個人的合計總罰金不超過400萬元,單個機構罰單金額一般在20萬元左右。換句話説,智付電子這次領到的罰金是今年在此之前全行業總罰金的10倍以上。

  智付官網介紹,其成立於2007年,註冊資本10111萬元,是智付科技集團控股的國內領先的第三方支付企業。

  智付集團的財務狀況顯示,智付集團2014年度至2016年度的資産負債率分別為94.77%、93.46%、94.35%,凈利潤分別為429.35萬元、342.42萬元、1341.67萬元,到了2017年,智付集團前三季度的資産負債率為97.79%,凈利潤快速增長至2212.01萬元。

  記者統計發現,除智付支付的罰單外,今年以來,央行系統公佈的第三方機構罰單至少已有24張,這之中,機構和個人罰金累積約400萬元,被罰第三方支付機構分佈于浙江、江蘇、廣東、山東、福建、江西、廣西等多地。

  從24張罰單的違法違規事由看, 違反支付結算業務規定和銀行卡收單業務規定的被罰機構達到10家,數量最多;其次是因違反非銀機構支付管理辦法被罰,多達5起。(見習記者 史安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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