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發展模式現轉向風險防範成重心
隨著新技術在金融領域的加速應用,金融科技風險防範日益受到關注。記者從近日舉辦的“2018北京金融安全論壇”上獲悉,金融科技的發展模式已由初期的市場開拓為重心轉變為現階段的風險防範為重心,金融科技在風險防範的基礎上進行發展成為必然趨勢。同時,監管科技在對金融科技的監管中正發揮著更為重要的作用。
上述論壇期間發佈的《中國互聯網金融安全發展報告2018》(下稱《報告》)指出,金融科技發展初期重點關注用戶數量和市場佔有率,聚焦于市場的開拓。但由於金融的風險本質,金融科技在發展的同時,也有風險相伴相生,尤其是金融科技環境下的金融風險具有傳播速度快、監督管理難、滲透面積廣等特點。為維護健康穩健的金融生態,金融科技的發展開始轉向,由單純的市場開拓轉變為基於風險防範的發展模式。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指出,金融科技背景下金融發展的風險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數據安全與信息科技風險;二是信息不對稱産生的信用風險;三是金融創新對傳統立法的衝擊引起的合規風險;四是跨行業、跨國境的金融風險。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李東榮表示,科技驅動的各類金融創新不斷涌現,給金融安全帶來新的挑戰,也對金融風險防範的穿透性、精準性和實時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在推動金融科技發展的過程中,對金融安全絕不能掉以輕心,必須高度關注新技術在金融領域應用可能帶來的風險和挑戰。
值得注意的是,多位業內專家表示,對於金融科技的監管,監管科技將發揮重要作用。
《報告》指出,監管科技作為一種“以科技應對監管”的顛覆式創新,對維護金融消費者利益,促進金融機構及其監管部門風險控制,信息安全等都具有重要意義。
李東榮表示,金融監管與創新發展總會在“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動態博弈和螺旋式上升中尋求平衡。監管科技是金融科技應用的重要方面,也是應對金融科技挑戰的重要舉措,應該按照國家金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方向要求,推動金融監管與科技深度融合,依託數字化監管協議,實時化數據採集,智慧化風險感知等科技手段,優化金融監管流程,提升金融監管效率。
實際上,我國監管部門在監管科技應用上已經開展了部署。去年6月,央行公佈了《中國金融業信息技術十三五發展規劃》,明確建立金融科技創新監管機制。日前,央行已開始探索基於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的穿透式監管方法,加強跨行業、跨市場交叉性金融産品的監管,提升金融風險甄別、防範與化解能力。今年8月,證監會公佈《中國證監會監管科技總體建設方案》,標誌著證監會完成了監管科技建設工作的頂層設計,並進入了全面實施階段。
李東榮表示,金融科技的發展要注重金融發展的客觀規律,將金融科技創新放在一個更長的經濟週期內去觀察和檢驗,不能只關注技術應用的短期效應而忽視金融風險發生的滯後性。同時,金融科技不能離開金融場景和業務需求,空談技術的先進性和安全性。“應該審慎選擇相對穩定成熟與業務發展契合度較高的數字技術,避免出現‘拉著錘子找釘子’的應用誤區。”李東榮説。(記者 張莫 實習記者 汪子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