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上調力保百姓“老有所養”
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為2018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準,總體調整水準為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網民“城南舊事”指出,這次上調養老金,既能體現廣大退休人員適當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又充分考慮退休人員的長遠權益,有利於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老有所依是每個人安享晚年的前提。” 網民“求真”認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紅利不斷釋放,財政穩定增收,為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調整提供了物質基礎;從需求側看,待遇確定和調整機制落地,待遇會隨著收入增長和物價水準變動進入良性規範化調整軌道。加上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動態調整機制,突出長繳多得和多繳多得原則,養老金水準將更能滿足居民保障期待。
網民“章小魚”表示,國家每年通過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這些方式對退休人員養老金進行調整,對低收入群體還有老年群體進行適當照顧,這樣差異才會越來越小。
網民“董登新”認為,從目前來看,要實現養老金的全國統籌,除了應儘快完成省級統籌之外,還要攻克配套制度改革的難關。
網民“朝洋”指出,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髮放標準,增加財政支出用於改善民生,提高城鄉居民的收入待遇,有利於居民消費,有利於拉動經濟增長,更有利於社會和諧和公平。從某種意義上來説,這也是政府逐步實行“民生財政”的一項重要舉措。
(記者 單純剛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