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力推進大灣區金融協同發展

2019-05-29 11:11:45|來源:經濟日報|編輯:于明彤

  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過程中,匹配合適的金融服務體系至關重要。為此,需要做到三個協同,即機構協同、市場協同、産品協同。同時,補齊三項不足,即機構多樣性不足、差異化競爭不足、風險管控能力不足。在此基礎上,探索將發展綠色金融作為粵港澳金融協同發展的新路徑

  在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過程中,如何為其“量身定做”一套精準匹配的金融服務體系?據經濟日報記者了解,這一問題不僅受到各方高度關注,還將成為大灣區建設下一步的發力重點,而這其中的關鍵在於,如何推進“金融協同”。

  “如果説‘金融’是《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的關鍵詞之一,那麼‘協同’則是金融裏的關鍵詞。”廣東銀保監局副巡視員李兵説。那麼,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協同”的要點是什麼?在推進的過程中將面臨哪些挑戰?如何解決?

  金融協同怎麼做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有序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協同’有3個要點,即機構協同、市場協同、産品協同。”李兵説。

  具體來看,所謂機構協同,是指要推動粵港澳各類型金融機構開展形式多樣的互動協作、人才交流,以形成支持大灣區建設的金融合力。

  市場協同是指促進粵港澳金融市場的互聯互通,推動金融要素在大灣區有序流動,為大灣區的資源優化配置提供高效金融服務。

  産品協同則要求,用好CEPA(《內地與港澳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自貿區等政策優惠,重點支持各類跨境金融産品的協同創新,讓企業和個人在大灣區享受全方位、高品質的資金融通和風險保障服務。

  “為了更好抓住金融協同機遇,接下來,商業銀行應著力扮演好‘互聯互通的搭橋人’角色。”中國銀行廣東省分行行長李瑞強説,“互聯互通”既涉及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礎設施建設,也涵蓋了金融、民生等方面,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基礎性工程。

  其中,各家商業銀行可充分發揮自身的國際化經營專業優勢,打通境內、境外兩個市場,靈活運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來滿足企業、個人客戶的需求,為其節約資金成本,為大灣區內的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互聯互通提供支持。

  “下一步,監管層將在跨境人民幣資金拆借、債券發行、理財産品交叉代理銷售、保險理賠服務等領域,建立與港澳對接的市場規則,促進資金和産品互通。”李兵説,同時,將加強監管協同,探索沙盒監管,推動銀行保險機構協同,聯合建設重大金融平臺、重要金融市場,推動大灣區建設再上新臺階。

  協同之路非坦途

  然而,多位業內人士也表示,“金融協同”之路並非坦途,目前仍有3項不足待彌補,具體可從“走出去”金融機構、“走進來”金融機構兩方面分析。

  “對於‘走出去’的金融機構來説,主要面臨兩大不足,一是機構多樣性不足,且業務範圍局限性較大、同質化程度較高;二是風險管控能力仍有待提升。”亞洲金融合作協會相關負責人説。

  由亞洲金融智庫編寫的《粵港澳大灣區金融發展報告(2018)》顯示,近年來,雖然中資銀行在香港的業務規模日益擴大,但其主要貢獻來自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12月末,中銀國際、工銀亞洲、建銀亞洲3家中資在港持牌銀行的總資産佔香港銀行業總資産的17.5%,佔內地銀行在香港總資産的一半以上。

  同時,在港中資券商的同質化經營現象較嚴重,目前仍過度依賴傳統的投資業務、信用業務,較大程度上阻礙了自身的國際化發展之路。

  除了機構多樣性不足、業務同質化嚴重,風險管控能力不足也是“金融協同”推進過程中的“攔路虎”。

  亞洲金融合作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由於人民幣利率、匯率的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金融市場更容易産生價格波動,而跨境人民幣資金的流動頻率變化也會傳導甚至放大市場風險。目前,在港澳展業的部分內地金融機構並不熟悉新型跨境人民幣産品,缺乏在新市場環境下開展投資交易的相關經驗,風險控制意識和水準尤需提高。

  相較之下,對於“走進來”的金融機構來説,其面臨的主要不足是在內地佈局較晚,與內地的中資機構沒有形成差異化競爭,自身定位較模糊。

  目前,在粵的港澳金融機構以香港銀行類機構為主,證券、保險等機構仍處在起步階段。“以證券行業為例,港澳金融機構在粵開展業務可以通過兩種形式,一是在粵設立代表機構,二是設立合資證券公司。從現狀看,港澳金融機構多以設立代表處為主,合資證券公司仍處於起步階段。”上述負責人説。

  他認為,作為後來者,港澳金融機構亟需解決以下問題,即怎樣結合其港資與澳資背景,把握大灣區機遇,在內地的銀行業、證券業本已競爭激烈的情況下,發掘自己的差異化競爭優勢,進而實現優勢互補、協同發展。

  綠色金融成亮點

  如何彌補以上不足?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金融協同”的有效路徑又是什麼?多位業內人士表示,當下,發展綠色金融或將為粵港澳金融協同發展提供新路徑。

  “接下來,推動金融協同可從4方面入手,一是發揮港資銀行的跨境業務經驗,推動三地銀行機構協同發展;二是借助澳門葡語系優勢,促進粵金融機構拓展國際業務;三是挖掘金融科技潛力,促進三地金融機構之間開展信息共享;四是大力發展特色金融産業,尤其是綠色金融。”亞洲金融合作協會相關負責人説。

  當前,粵港澳大灣區已具備發展綠色金融的基礎。其中,深圳排放權交易所已于2010年9月份成立,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已于2012年9月份正式掛牌成立;香港已在2018年至2019年度的財政預算中規劃了發展“綠色債券”的藍圖。

  業內人士表示,接下來,需要重點解決綠色金融産品單一問題,在此過程中提高各金融機構的融合度。

  從何處著手?《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已明確提出,將支持香港打造大灣區綠色金融中心,建設國際認可的綠色債券認證機構;支持廣州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研究設立以碳排放為首個品種的創新型期貨交易所;支持澳門發展租賃等特色金融業務,探索與鄰近地區錯位發展,研究在澳門建立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證券市場、綠色金融平臺、中葡金融服務平臺。

  “中行廣東省分行將積極支持廣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內的綠色企業發債項目,並在債券規模、發行期限等條件上適當予以放寬。”李瑞強説,今年一季度,中行廣東省分行作為主承銷商之一已發行20億元綠色金融債券,募集資金全部用於綠色産業項目,為優質合規的綠色産業項目提供資金支持。

  李瑞強表示,在綠色基金方面,中行廣東省分行將出資參與廣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內的政府及大型企業發起的産業基金、並購基金等,並根據增信措施適當放寬投資杠桿和投資期限等要求。(記者 郭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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