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赴日投資須規避風險

2019-12-18 09:33:50|來源:國際商報|責編:馮實

  日本國會日前正式通過新修訂的《外匯與外國貿易法》,該法將於明年4月起正式生效。這是日本政府自1980年以來首次對外資限制進行全面調整。

  投資審核門檻抬高

  日媒報道,日本政府此次調整的《外匯與外國貿易法》在包括武器交易、能源安全等事關“國家安全”的敏感行業提高了外資審核門檻,以防止尖端技術外流。

  商務部研究院副研究員王是業對國際商報記者説:“從其國內政策來看,日本此次調整《外匯與外國貿易法》很大程度上是為了建立技術外流的壁壘,保持其技術和産業競爭優勢,也不排除是受到部分盟國的影響。”

  “在美歐加強投資審查之後,日本也採取同樣的舉動,這很可能是西方一些國家做法的延續以及所謂的安全擔憂,其實並不一定符合其經濟發展需要。”商務部研究院美洲與大洋洲研究所副所長週密對國際商報記者分析,包括資金、資本等各種要素的流入是一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大多數國家都希望吸收外資,而嚴格的規定會導致外國企業在投資時更加謹慎,其實並不利於其自身經濟發展。

  王是業認為,此次日本修改相關法律、收緊外資安全審查將會給企業赴日投資帶來一定的障礙。一方面,觸發審查的概率更大;另一方面,投資並購後的戰略重組和管理調整將面臨更多障礙,解散董事會、出售重要資産都要經過日本政府批准。

  在週密看來,日本的投資限制會增加企業投資選擇的複雜性,從另外一個角度看,如果其規定具體清晰,並不會完全阻礙企業開展合作的意願,企業還是可以選擇合適的標的進行跟蹤和開展投資。

  企業應注意規避風險

  從去年起,美國、歐盟先後出臺限制外商投資的措施。中國企業“走出去”投資並購,在尋求機遇的同時風險也在上升。

  對於企業“走出去”如何規避風險,週密表示,企業提高合規意識非常重要。各國投資管理的基本模式是以東道國的法律法規作為基本依據,即使有些並不符合國際通行做法,但企業在投資選擇和決策的過程中要遵守東道國相應的管理辦法和要求。另外,各國管理模式要求不一,企業要深入了解相關規定會對投資增加哪些要求,在合理評估的基礎上可多聽聽法律諮詢機構、會計事務所提供的專業意見,這樣去推動投資可以降低風險。

  週密還提到,把國內的做法複製到國外有時是行不通的,企業要改變意識,了解東道國的具體要求,與合作夥伴密切交流,以互利共贏的思路去推動國際市場的開放。

  王是業建議,首先,企業計劃前往相關國家開展投資並購之前,必須充分了解該國外資準入特別是外商企業安全審查的法規政策,避免因不了解相關政策而遭遇管制障礙和損失。在收購具體資産或企業之前,應開展充分的盡職調查,排查目標企業的業務是否屬於審查範疇。

  其次,在赴已制定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的國家開展並購前,企業應主動與當地主管部門建立聯繫,諮詢相關法律法規的細節以及標的資産交易觸發安全審查的可能性。當並購敏感資産時,企業應主動向當地主管部門進行申報,建立有效溝通渠道,提供全面的材料,配合相關調查。可按照審查部門的要求,剝離目標企業的敏感資産或業務,當目標企業和資産通過審查難度較高時,可適時退出。

  再次,要根據安全審查制度調整並購合約內容,將“安全審查”列為不可抗力。

  此外,宣傳要務實,要突出並購對改善目標企業運營狀況、增加當地就業、提振當地經濟等方面的積極貢獻。(記者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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