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直播帶貨”有必要
據報道,中國商業聯合會近期發佈通知,要求由該會下屬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牽頭起草制定《視頻直播購物運營和服務基本規範》和《網絡購物誠信服務體系評價指南》等兩項標準。這是行業內的全國性標準,將於7月份發佈執行。
“直播帶貨”是時下電商行業備受熱捧的行銷模式,一大批名人、網紅當起主播,還有一些普通人也玩起“直播帶貨”。由於網絡主播、內容發佈平臺、産品供應企業等相關參與者缺乏明確的管理標準和監管機制,有些網紅只在鏡頭前推薦産品,事先對産品沒有全面了解,致使“直播帶貨”發展參差不齊,甚至有消費者反映,一些通過直播購買的商品品質不高,“三無”産品摻雜其中;一些大V帶貨也頻頻“翻車”,數據遭到質疑。
為“直播帶貨”立標準、定規範,並非阻礙新業態的蓬勃發展,而是要規制各種亂象,避免其成為法律空白地帶。對於直播平臺應嚴格實行備案及許可,對主播實行實名制認證,建立直播內容審核制度,以及信用等級管理體系;把存在售假、偽造流量等行為的主播、“網紅”列入失信名單,無疑能更好地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讓“帶貨直播”健康可持續發展。(周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