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吉林網(吉網 吉刻APP記者 呂孟陽):為警示消費者,切實保證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局局現對2017年國家監督抽檢不合格産品及産品合格信息(第32期)進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檢蛋製品、茶葉及相關製品、方便食品、蜂産品、酒類、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特殊劑型、飲料、保健食品等9類食品96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2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産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産品。
一、總體情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33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茶葉及相關製品5批次,蛋製品3批次,蜂産品3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特殊劑型3批次,酒類7批次,飲料20批次,保健食品20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産品情況如下:
(一)長春歐亞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歐亞商都銷售的標稱長春市綠園區楊德食品調料加工廠生産的小磨香油,酸值(KOH)檢出值為2.4mg/g,標準規定為≤2.0mg/g。檢驗機構為通標標準技術服務(青島)有限公司。
(二)長春歐亞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歐亞商都銷售的標稱長春市楊德食品調料有限公司生産的小磨香油,酸值(KOH)檢出值為2.6mg/g,標準規定為≤2.0mg/g。檢驗機構為通標標準技術服務(青島)有限公司。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産品,企業所在地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企業查清産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産品,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並依法予以查處。
四、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