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外賣食品安全問題突顯,委員為網絡訂餐“開藥方” 讓“騎手”成為外賣食品安全監督員 對外賣商家評分 給優秀商家置頂
新文化報1月14日訊(記者 趙春剛 ):“互聯網+”改變了人們的用餐方式,外賣成為許多人用餐的首選,隨之而來的外賣食品安全問題也突顯出來,“很多食品出自沒有衛生許可的小作坊,缺管基本的衛生條件。”今年的長春兩會,長春市政協委員回春偉關注的就是網絡食品安全這一熱點問題,“許多網絡個體食品經營者,發生問題時,跑得了‘和尚’也跑得了‘廟’,應加強對網絡食品銷售方的監管。”
建網絡訂餐第三方監管平臺
回春偉做過調查,“網絡食品銷售準入門檻低,衛生保障能力很差的手工和家庭作坊都可以偽裝成高大上的品牌欺騙消費者,有的沒有生産許可證和衛生許可證。”回春偉説,同時也存在著監管不到位的情況。
今年1月1日,《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明確“線上線下一致”原則。《辦法》規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並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範圍經營。網絡銷售的餐飲食品應當與實體店銷售的餐飲食品品質安全保持一致。
對於長春市網絡食品安全管理,回春偉建議:“食品安全意識從小孩子抓起,應該在小學三四年級起在學校不定期開設食品安全知識講堂,教孩子認識生産許可證標示,查看生産日期、保質期等。”
執法部門應加強長春市網絡食品銷售監管,建立第三方監管平臺來監督訂餐平臺,對不合格的銷售方及時查處,加大《網絡食品安全違法查處辦法》的宣傳力度,還要加大消費者舉報獎勵力度,明確網絡食品銷售舉報類型,按不同類型分情節輕重,按情節輕重確定獎勵金額,鼓勵市民人人監督食品安全,讓不良商者無處遁形。
讓外賣商家廚房可視化
長春市政協委員柴麗認為,網絡平臺提供的只是一個訂餐的平臺,本身起不到對商家的監管作用,這就需要監管部門、行業組織發揮相應的職能,對外賣商家發揮其監管作用,“行業組織可以對網上登記的餐飲企業,組織實地踏查、考核,並對商家作出評價,將這些信息在訂餐平臺上給予公佈,提升商家的進入平臺的門檻。”
對於保證食品安全方面,柴麗説,可以利用信息技術,要求商家在廚房、生産車間安裝監控系統,將數據實時上傳外賣平臺,“做到廚房可視化,既可實現食品安全的監管作用,也提升了商家的安全生産意識,以讓消費者吃得放心。”
與訂餐平臺聯動提高準入門檻
長春市政協委員鄔巍認為,網絡訂餐的食品從一端到另一端,消費者看不到,而且消費者在選擇過程中,外賣商家的機構認證不像實體店,有的缺乏一系列的許可、認證,也就缺乏基本的安全保證。
要想解決網絡食品的安全問題,要加大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管力度,與幾個大的外賣平臺聯動起來,提高商家的準入門檻,同時不定期組織人員對商家的進行隱性食品抽查,並就抽查結果建立相應的評分體制,對那些抽查優秀的商家,提高商家待遇,將這樣的商家置頂,提高商家的推介,讓這樣的商家更好地發展。
讓“騎手”成為食品安全監督員
長春市政協委員孔祥宇説,消費者和網絡平臺很難掌握外賣商家的衛生情況,而外賣“騎手”是與兩方面直接接觸的人,應該充分發揮“騎手”作用,在取餐過程中,及時查看外賣商家的相關資質和許可,讓“騎手”成為食品安全的監督員,將商家情況及時反饋給平臺,對不合格商家,由平臺進行下架,同時“騎手”還可以建議顧客不選擇這樣的商家,這樣可以把不良商家清除外賣市場,同時加大對不良商家重罰,按上限處罰,凈化外賣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