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鑽石回購?得和商家簽訂書面合同
長春晚報3月14日訊(記者 常婉):近幾年,很多商家推出鑽石回購促銷業務,承諾是1年或5年之後,按原價回購。也就是説,消費者白戴了幾年,還可以原價賣出。這樣天上掉餡餅的事兒是否讓消費者佔了便宜?業內人士指出,在裸鑽價格大幅上漲的背景下,鑽石回購業務可能成為鑽石銷售商家新的利潤增長點。不過,由於鑽石商家魚龍混雜,在交易時又不會和消費者簽訂協議,幾年之後回購能否如期兌現,是很多消費者最大的擔憂。對此,長春晚報記者13日走訪了長春市多家珠寶店,了解到大多品牌的商家都有鑽石回購業務,然而條件大不相同。
鑽石回購商家限制條件各不同
走訪中,記者了解到多數商家可以回購鑽石,但都有各自的回購條件。其中薈萃樓珠寶在“回購年限”進行了5年限制。也就是説2018年購買的鑽石産品,要等到2023年才可以回購,同時消費者還得滿足有鑽石保證書和信譽卡才可享受該政策,而且還必須是同品牌鑽石。隨後,記者在另一家連鎖珠寶店了解到,該品牌是有鑽石回購這項服務的,也有自己的回購條件,買滿1年且必須換購,加價1000元以上。
雖然部分商家已經將鑽石回購業務做得風生水起,但也有不少商家對回購持質疑和觀望的態度。記者隨機採訪某珠寶品牌大區經理劉女士,她表示,目前該品牌還沒有“鑽石回購”這項業務,不過就她的觀點來看,商家推出回購,不過是一種促銷手段罷了,一些商家即便與消費者簽訂了所謂的“回購協議”,也難免出現問題。商場珠寶區基本每一年都會面臨一次到兩次“洗牌”。因經營不善,商場裏珠寶品牌進進出出是常有的事。
消費者認為“五年之約”是噱頭
針對“鑽石回購”一事,記者採訪了幾位逛街的顧客。萬女士告訴記者,“我買鑽戒就是為了自己戴,原價回購那不就相當於白戴一段時間?這種天上掉餡餅的好事,還是比較願意嘗試,畢竟能保值是件好事。”而市民李女士則説出了自己的顧慮:“我買鑽戒就是為了結婚用,好端端的,除非離婚或者家裏有什麼變故,不然誰會把有紀念意義的鑽戒拿去回購?而且5年後的事,誰能記得那麼清楚。”
記者通過調查發現,所謂的“鑽石回購”並非那麼簡單,其中的“潛規則”有很多説道。所有商家在回購中都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即鑽石一定要完好無損。某珠寶店的銷售員表示,“5年之後如果顧客不想要這顆鑽石了,我們會請專業師傅對鑽石進行檢測,確定表面沒有刮痕才可以回購。”雖然鑽石質地堅硬,但是佩戴五年之後想要一點刮痕都沒有估計是很難的。除此之外,回購鑽石需要憑藉鑽石、鑒定證書、發票或信譽卡,三者缺一不可。另外,明確規定了回購的具體日期,那麼我們不禁要想一想,一個週期達5年之久的約定,5年後消費者鑒定證書丟了怎麼辦?某珠寶店的銷售人員表示:“我們的鑽石回購要求一定要有原配的鑒定證書,重新補辦也不可以。”
鑽石回購應簽訂“等值回購”協議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一些珠寶商一方面為了快速回收資金,另一方面為了滿足消費者“放心”心理,推出鑽石等珠寶保值或增值回購業務。在信息不對稱情況下,一些消費者誤認為買了鑽石,戴了幾年,還可以全價退回,等於免費戴。所以珠寶玉石保值或增值回購,本質是一個行銷套路。如果商家不具備良好的經營狀況,一旦出現經營不善倒閉,或者是中途換了老闆抑或是換了品牌等,這些風險最終都轉嫁給了消費者,到時候想要維權,恐怕需要費一番週折。
同時,記者採訪了長春市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認為鑽石回購是商家的一種促銷方式,消費者在購買貴重首飾時,如果與商家約定“等值回購”的,一定要找有實力、口碑好、有品牌保證的出售方公司簽訂合同。如果跟實力弱、信譽差的商家簽訂“等值回購”協議書,則可能會出現該公司倒閉、破産等情形,無法完成所謂的等值回購,進而導致消費者損失。消費者在簽訂“等值回購”合同時,可要求該公司的負責人或者業務員在協議中作為保證人,保證在該企業不能等值回購時,該負責人或者業務員承擔保證責任。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在購買貴金屬産品時,要仔細閱讀買賣條款,切勿貪圖小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