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我省制定出臺“兩個辦法” 為幹部擔當作為撐腰鼓勁
吉林日報9月24日訊(記者 李抑嬙 實習生 李佳):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激勵幹部擔當作為的重要要求,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近日,吉林省制定出臺了《關於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幹部擔當作為的辦法(試行)》和《關於加強受處理處分幹部教育關懷和管理使用的辦法(試行)》,通過強化擔當作為激勵保障措施,為各級幹部創新創業鬆綁減壓、加油鼓勁。
突出正向激勵,服務振興發展。“兩個辦法”堅持事業為上,突出激勵導向,以解決幹部擔當不夠不敢為、精神不振不願為等問題為重點,鮮明提出了對改革創新、幹事創業中的失誤錯誤要寬容以待、視情免責減責,對受處理處分的幹部要正確對待、合理安排使用等要求,通過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健全教育關懷制度、完善任職管理措施等,最大限度消減幹部幹事創業的顧慮、個人發展的焦慮、社會輿論的疑慮,從內心深處喚醒幹部初心、激發幹事動力,凝聚形成服務吉林振興發展的強大合力。
科學合理容錯,鼓勵大膽作為。容錯糾錯辦法嚴格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規定了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沒有明令禁止、符合中央大政方針和吉林省委決策部署、有利於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未謀取不正當利益等4項容錯基本條件,並細化出9條具體容錯情形,明確了4項基本程式,向吉林省釋放出“幹部為事業擔當、組織為幹部負責”的強烈信號。同時,辦法還對嚴格審核把關、監督檢查等工作提出要求,嚴防容而不糾、容而不當、容而無度,確保容錯糾錯在紀律紅線、法律底線內進行。
注重關愛激勵,提振幹部精神。教育關懷和管理使用辦法堅持嚴管與厚愛結合,重點抓住幹部受誡勉、組織處理和黨紀政務處分的“後半篇文章”,解決“一處了之”問題。著眼加強受處理處分幹部教育關懷,建立實施幫帶教育和回訪教育兩項制度。立足規範受處理處分幹部任職管理,區分不同處理處分類型,對影響期內職務調整、評先評優、公務員調任等事項作出規定。針對受處理處分幹部最為關注的影響期滿後重新任用問題,既不搞簡單的資格條件限制,又通過完善選任程式鼓勵大膽任用那些敢擔當善作為的幹部。
強化結果運用,釋放管理活力。“兩個辦法”把容錯糾錯、教育關懷等結果與幹部使用相結合,給敢於擔當作為的幹部吃下“定心丸”,為受處理處分的幹部注入“強心劑”。對於容錯免責的幹部,在選拔任用、年度考核、評先評優等7個方面不受影響、同等對待;對於受處理處分的幹部,強調把握“三個分清”原則,規定5種情形可以優先提拔職務、晉陞職級或者進一步使用,真正樹起重實幹重實績重實效的鮮明導向,激勵更多幹部投身新時代、實現新擔當、做出新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