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電話機主因拒不履行瀋陽市沈北新區人民法院生傚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已被沈北新區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進行社會誠信懲戒。希望您謹慎與該失信被執行人進行接觸,避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影響,並告知此人及時到沈北新區人民法院執行分局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你聽到這樣的彩鈴,如果要和手機主人合作經商,要格外注意,對方是“老賴”!
為強化失信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聯合懲戒力度。沈北新區法院近日與中國電信集團瀋陽分公司聯合簽署《關於信息化協助執行工作合作協議》,由通訊公司協助沈北法院針對失信被執行人設置“老賴彩鈴”。失信彩鈴將失信被執行人 “真實面目”完全曝光在他的親朋好友之間。失信彩鈴無法被執行人自己取消,只有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法院出具相關手續給電信運營商,才可取消“失信彩鈴”的設置。
近日,該法院首次對失信被執行人劉某某名下電信手機號碼設置“失信彩鈴”。劉某某涉及的是一起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案件,判決生效後,劉某某均找各種理由推託,原告王某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劉某某一直不接電話。法院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設置“失信彩鈴”。當被執行人劉某某得知手機被設置了這樣的彩鈴後,沒過幾天,迫於鄰裡親友的輿論壓力,主動到法院履行義務。(記者 王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