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法院給“老賴”定制失信彩鈴

2018-07-04 13:25:07  |  來源:瀋陽晚報  |  編輯:楊海峰   |  責編:董健雄

  “本電話機主因拒不履行瀋陽市沈北新區人民法院生傚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已被沈北新區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進行社會誠信懲戒。希望您謹慎與該失信被執行人進行接觸,避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影響,並告知此人及時到沈北新區人民法院執行分局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你聽到這樣的彩鈴,如果要和手機主人合作經商,要格外注意,對方是“老賴”!

  為強化失信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聯合懲戒力度。沈北新區法院近日與中國電信集團瀋陽分公司聯合簽署《關於信息化協助執行工作合作協議》,由通訊公司協助沈北法院針對失信被執行人設置“老賴彩鈴”。失信彩鈴將失信被執行人 “真實面目”完全曝光在他的親朋好友之間。失信彩鈴無法被執行人自己取消,只有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法院出具相關手續給電信運營商,才可取消“失信彩鈴”的設置。 

  近日,該法院首次對失信被執行人劉某某名下電信手機號碼設置“失信彩鈴”。劉某某涉及的是一起借款合同糾紛執行案件,判決生效後,劉某某均找各種理由推託,原告王某無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劉某某一直不接電話。法院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設置“失信彩鈴”。當被執行人劉某某得知手機被設置了這樣的彩鈴後,沒過幾天,迫於鄰裡親友的輿論壓力,主動到法院履行義務。(記者 王立軍)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專稿”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國際在線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被授權人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並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3、“國際在線”網站一切自有信息産品的版權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並出示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信息産品。
  • 4、對謊稱“國際在線”網站代理,銷售“國際在線”網站自有信息産品或未經授權使用“國際在線“網站信息産品,侵犯本網站相關合法權益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委託律師,採取包括法律訴訟在內的必要措施,維護“國際在線”網站的合法權益。
  • 5、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
  • 6、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