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記者了解到,近日,省政府公佈《遼寧省第一批取消調整涉及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證明目錄》,共有253項證明取消調整。其中,永久性取消的證明有75項,取消後規範調整辦理方式的證明有178項。
81項證明取消後可持證件辦理
在取消調整的證明中,有81項證明取消後,可持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房産證、營業執照等各類證件辦理。如,用於辦理兒童入學手續的“異地就學證明”取消後,申請人可持身份證、戶口簿辦理;用於出國時證明父母與子女關係的“出國親屬關係證明”取消後,申請人可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辦理。
28項證明取消後改為提交書面承諾
28項證明在取消後,事項辦理方式調整為由申請人提交書面承諾,經部門核實後即可辦理。如,用於辦理賠償手續的“車輛損失證明”、用於辦理低保或其他的“無車證明”、用於辦理社保的“在社區居住的居民健在證明”等,無需再開具證明,只需申請人提交書面承諾即可。
69項證明取消後將通過信息共享核查辦理
69項證明在取消後,事項辦理方式調整為通過信息共享方式,由相關部門調查核實後辦理。如用於辦理兒童入學手續的“適齡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在該社區實際居住證明”、用於辦理補辦結婚證的“夫妻關係證明、事實婚姻證明”、用於辦理遺産繼承的“有無遺囑證明”等。
75項證明將被永久取消
在取消調整的證明事項中,75項證明將被永久取消。如用於辦理考駕照、車牌辦理的“居住證明”,用於辦理大病二次報銷的“家庭關係”證明,用於辦理退休、保險的“同一人證明”,用於辦理二胎指標的“婚育情況證明”,用於找工作的“成年人證明”等。
遼寧省政府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及時修改辦事指南,優化辦事流程,推廣網上核驗、主動調查、告知承諾等政務服務方式,建立健全政府職能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監督,確保監管責任落實到位。(記者 邱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