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商品住房限購區域至全市、增加住房用地和商品住房供應量、加強土地供後監管、實施商品住房價格指導……為進一步規範房地産市場,6日瀋陽市發佈多項新政,精準發力,力保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根據《瀋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瀋陽市將商品住房限購區域擴大為全市行政區域;並調整住房用地供應計劃,多渠道增加各地區住房用地供應量和商品住房市場供應量;對已通過預售價格指導且具備預售條件的商品住房項目,開發企業須在10日內一次性申報預售許可,不得以分批、拆零等方式拖延入市時間。
集中開展土地供後開工情況清查。屬於開發企業原因造成開工延遲的,對未動工開發滿1年的開發企業,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20%徵繳土地閒置費,對未動工開發滿2年的開發企業,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實施商品住房價格指導,對分期銷售的商品住房項目,本期銷售均價不得高於前一期指導價格;首次入市的商品住房項目,銷售均價不得高於周邊同質可比項目銷售均價,周邊無同質可比項目的,按成本法核定。
同時,繼續加大整頓房地産市場秩序力度,嚴格查處開發企業和仲介機構捂盤惜售、炒買炒賣、規避調控、簽訂陰陽合同、製造市場恐慌等違法違規行為。(記者石慶偉、于也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