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記者從遼寧省政府了解到,《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飛地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日前已正式印發,《意見》對各市發展“飛地經濟”提出了多項鼓勵與支持政策,此外,遼寧省每年還將拿出不超過5億元的專項資金,對“飛地經濟”發展好的市給予獎勵,激勵各地將此項工作做出成效。
“飛地經濟”是一種新型的經濟合作模式,是遼寧省深入實施區域發展戰略,按照高品質發展要求,進一步優化産業佈局,加快發展縣域經濟,繁榮壯大鄉鎮經濟,構建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的一項具體舉措。
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意見》明確了“飛地經濟”的範圍、支持方向和支持原則,明確提出,各市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立“飛地經濟”園區,統一上報並納入省“飛地經濟”政策支持和考評獎勵範圍,原則上每市“飛地經濟”園區數量不超過5個。
在合作與分享機制上,《意見》明確了利益分享期為10年,飛入地與飛出地財稅分享比例以5:5為基礎,重大項目雙方可協商確定分享比例。同時建立省讓利於市、市讓利於縣(區)、縣(區)讓利於鄉鎮的三級讓利機制,並建立統計指標共享機制。
在支持與鼓勵政策上,《意見》共提出四類13項政策。支持園區基礎設施政策2項:包括遼西北省本級3億元專項資金至少50%用於“飛地經濟”園區基礎設施建設;省本級交通專項投資重點支持“飛地經濟”園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園區産業發展政策4項:包括每年從加快突破遼西北發展10億元專項資金中調劑安排3億元、各類中央預算內投資及財政資金、涉農資金和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全部優先支持“飛地經濟”園區産業發展項目。另外還有3項整合資源要素政策和4項服務政策。
為了充分調動各市的積極性,遼寧省還將以市為單位,對各市“飛地經濟”園區利稅總額增加值、單位面積利稅額、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新增就業人數4項指標進行考核。省財政每年安排不超過5億元“飛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採取“以獎代補”形式,對“飛地經濟”發展成效顯著的市給予獎勵。(記者 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