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記者從大連市政府辦公廳了解到,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關於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大連市政府組織對涉及證明事項的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並取消22項證明事項。
其中,以前保安員錄用時需提交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直接取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申報寒窗基金需提交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直接取消;醫療機構執業登記需提交的驗資證明、衛生技術人員健康證明直接取消;參保人員辦理計劃生育手術待遇時需提交的計劃生育證明直接取消。城鄉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領取國家撫恤補助金的優撫對象,初次辦理二代居民身份證需要提交的相關證明直接取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需提交的婚姻證明、家庭收入和資産證明取消後,採取書面聲明或承諾的形式辦理;公共租賃住房申請需提交的住房證明、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租房證明取消後採取內部或部門間核查的形式辦理。
大連市要求相關部門認真做好取消證明事項後的銜接落實工作。對取消的證明事項,不得再要求企業和群眾提供。要依據證明事項取消目錄,及時修改辦事指南,優化辦事流程,並做好宣傳解讀工作,確保證明事項取消落到實處。積極改進核查方式。對取消的證明事項,需建立完善的政府部門內部和部門間信息共享和公共查詢工作機制,通過信息共享、網絡核驗、主動核查、書面告知承諾等形式進行核查,確保監管責任落實到位。同時,相關單位要做好證明事項取消後規範性文件的修改和廢止工作,防止出現管理和服務“真空”,並進一步規範行政行為,提升政府服務水準和監管效能。(記者 王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