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發佈了《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其中明確指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據報道,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確提出房屋應以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
此事一齣,各大媒體紛紛以“100平方米不再只得70平方米,告別公攤面積”的説法來解讀。但實際上,“房屋應以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與“告別公攤面積”沒有直接關聯。正如專家解讀的那樣,這一新規並不意味著公攤面積在物理層面上消失,只是告別買房“糊塗賬”。
之前,買房基本都以建築面積進行交易。在交易時將“建築面積”換成“套內面積”,房屋總價不會産生明顯變化。至於單價,也只是在交易時,按照得房率,將建築面積單價換算成套內面積單價。所以,新規並沒有取消公攤面積,而是讓公攤面積更具體清楚,不再模糊。
公眾最關心的問題便是,告別公攤面積既然是假,那這規定對我們老百姓購房還有什麼實際好處呢?
其實,好處並非沒有。首先,以套內面積交易,有助於保證購房消費者對房屋實際面積的知情權,進而規範房屋使用面積不透明的問題。如此,既能避免開發商鑽空子,在宣傳中私自放大得房率和使用面積,矇騙更多購房者買房;也能相對避免開發商打著公攤面積的幌子,利用建築面積和套內面積之間的模糊性,牟取不當利益。
以套內面積交易,得房率和使用面積的透明化和規範化,也能讓購房者獲得更多主動權。比如,不同的樓盤,在同樣的建築面積下,是不是得房率更高和使用面積更大的房源,更受購房者青睞?這意味著購房者的主動選擇權在強化,能進一步倒逼開發商在建築和設計房屋時,主動提高得房率和使用面積,以提升在樓盤售賣市場中的競爭力。
説到底,“以套內面積進行交易”的規定,本質上就是一種行業規範,希望類似規範越來越多。
公眾對公攤面積不滿的癥結,是一種“被欺騙感”,“買100平方米得房70平方米”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如果一開始就以套內面積交易的,交易雙方在面積這一方面就不會産生不同認知。得房率高不高,全在購房者的自主選擇範圍內,即使選擇公攤面積大的房源,那也是購房者自己樂意。
公攤面積本身不是原罪,其存在也有助於提升樓盤的配套環境品質,問題的關鍵是如何對其進行規範。目前的房地産行業規範,除了衡量面積存在不規範不統一的問題外,精裝修的監管與規範,也是一個大問題,期待行業規範能儘快在精裝修層面發力。(默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