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省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全省將逐步實現審批業務100%網上能辦;取消不合理的各類證明、蓋章環節;清理各類變相審批和許可,對以備案、登記、註冊、目錄、年檢、監製、認定、認證、專項計劃等形式變相設置審批的違規行為進行整治。
審批時限壓縮至國家要求標準
《實施意見》提出,對“證照分離”改革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市場主體辦理營業執照後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對“證照分離”改革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市場主體辦理營業執照、報送材料後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有關部門不再進行審批;對“證照分離”改革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審批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並提交有關材料的,當場辦理審批;對“證照分離”改革優化準入服務的事項,要優先推廣網上辦理,逐步實現審批業務100%網上能辦;要將審批時限壓縮至國家要求標準。對納入全省“多證合一”改革的備案事項,企業按照“多證合一”完成備案的,被整合事項不再辦理,相關部門直接採集使用登記註冊部門推送的市場主體登記信息,需要的個性化信息,結合事後監管工作自行採集。
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審批事項
對涉及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事項逐步按照“證照分離”改革模式進行分類管理,逐步減少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審批事項一律取消。凡是省政府規章、省政府及其部門規範性文件設定的前置審批,一律取消。不得要求提供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清單之外的仲介服務。對以備案、登記、註冊、目錄、年檢、監製、認定、認證、專項計劃等形式變相設置審批的違規行為進行整治。
取消不合理的各類證明蓋章環節
《實施意見》規定,嚴格清理省政府及其部門規範性文件設定的其他申請材料,包括各類證明、蓋章環節,不合理的予以取消。凡是能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原則上不重復提供。凡是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單位和申請人重復提交。
清單外許可事項將視作違規審批
在提升審批服務品質方面,遼寧將建立健全審批事項清單、負面清單、前置審批清單、後置審批清單、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清單和收費清單等,向社會公佈並實施動態管理。未列入清單的事項一律不得行使。清單外許可事項一律視作違規審批。
由同一部門實施的管理內容相近或者屬於同一辦理階段的多個審批事項,要整合為一個審批事項。將與企業開辦相關辦事窗口整合為綜合窗口,實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實現“一窗通辦”。
電子營業執照將成認證企業身份的工具
推進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制定統一的審批服務事項編碼、規範標準、辦事指南和時限,消除模糊條款,優化審批服務流程,製作易看易懂、實用簡便的辦理流程圖。逐步使電子營業執照成為認證企業身份、管理企業信息的有效方式和工具。推行商業銀行網點代辦企業登記服務。
依託遼寧省企業信用公共監管平臺,建設全省一體化市場監管平臺,支撐市場主體、政府部門、社會公眾協同互動、信息共享、多維共治的信用監管新模式。(記者 方月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