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遼寧省發佈《遼寧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實施改革。到今年6月底,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至90個工作日以內。
此次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貫穿從立項到竣工驗收以及公共設施報裝、接入等全過程,覆蓋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仲介服務、市政公用以及備案等其他類型事項。到今年年底,遼寧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相關係統平臺將互聯互通,到2020年6月底,基本建成全省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體系。
《方案》將工程建設項目劃分為八大類,分類明確審批時限。其中,政府投資房屋建築類項目90個工作日、社會投資非經營性建築類項目85個工作日、社會投資工業類項目70個工作日、改造類項目(規劃條件不變)35個工作日。
此次改革,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中,遼寧省取消施工合同備案、監理合同備案環節;取消建設單位資金到位證明、無拖欠工程款承諾書等條件。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範圍內使用已批准用地進行建設的項目,可不進行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調整審批時序,將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提前到開工前辦理。
改革還對省、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審批事項,下放審批權限,合併審批事項,統一審批事項和法律依據,逐步形成全省統一的審批事項名稱、申請材料和審批時限。
此外,遼寧省將建設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並通過全省政務服務平臺對接國家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省級層面要整合完善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等部門現有的工程建設項目信息管理系統以及水、電、氣、通信等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各環節相關的信息管理系統,按照“誰建設、誰對接”的原則,統一納入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
省營商環境建設局負責人表示,遼寧省此次改革標準高、分類細、服務優。國家要求審批時限為120個工作日,遼寧省壓縮到90天,並將工程建設項目劃分為八大類型,分類詳細制定了審批流程圖,明確各環節時限,提高了可操作性。( 記者 孔愛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