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歐陽舒楠 實習生 孫娛):遼寧將鼓勵探索創新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舉措,對於推進深化改革中敢於擔當,工作中出現失誤,但符合有關條件的,免予追究責任。
7月30日,遼寧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確上述規定。
遼寧省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魏芳青介紹,此次修訂《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是破解當前營商環境痛點堵點難點問題的迫切需要。今後,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將圍繞這部法規貫徹實施情況開展進一步監督檢查工作,推動全省營商環境工作不斷深化,推動全省持之以恒打造發展環境最優省。
據了解,新修訂後的《條例》共七章65條,其中對優化市場環境、優化政務環境、優化法治環境、優化人文環境和法律責任等方面做出了更加明確和細緻的規定,凸顯遼寧特色,針對性和操作性明顯增強。
值得關注的是,新修訂後的《條例》中關於法律責任方面規定,各級機關和有關部門、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優化營商環境、推進深化改革中探索試驗、敢於擔當,工作中出現失誤錯誤,但符合國家和省確定的改革方向,並未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義務性規定,其決策程式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勤勉盡責、未牟取私利,且主動挽回損失、消除不良影響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結果發生等情況,即可對有關單位和個人不作負面評價,免予追究責任。
“對於符合條件,在鼓勵探索創新中出現失誤,免予追究責任,這是個好消息。”遼寧省營商環境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對於基層工作的員工來説是有激勵作用的。
據了解,新修訂後的《條例》重點規定了對破壞營商環境的行為,除通報曝光外,還將視情節輕重按照黨規黨紀予以追責,專門就推動形成誠信開放的人文環境規定了加強政府誠信建設。
同時,在關於優化政務環境方面,規定了構建全省統一的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建立健全首問負責制、否定備案制、限時辦結制等工作制度、優化不動産登記辦事流程、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