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自2017年進入瀋陽市以來,為市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出現個別市民亂停亂放的問題,不但影響市容,還存在安全隱患。日前,在瀋陽經營的3家共享單車企業出臺禁停區處罰措施,從今日起施行,希望市民能有序停放共享單車。
為進一步規範市區共享單車停放秩序,保障市民安全出行,瀋陽市從2017年開始對和平大街、三好街、大西路等街路施劃了非機動車停放區3000余處。但在停放區附近還是有共享單車被亂停亂放的現象,有些車被隨意停放在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上,甚至還有人將共享單車停在機動車道上和綠化帶裏。
為規範共享單車的停放,給百姓創造良好的出行環境和市容市貌。目前,在瀋陽投入運行的3家共享單車企業出臺了禁停區處罰措施,並於今日開始實施。具體處罰措施是:摩拜單車停放在禁停區內,第一次警告提醒,第二次罰款,並在後臺的個人信用體系中扣除一定的信用分值,當某些用戶的信用分降低到一定程度,將無法繼續使用單車。青桔單車停放在禁停區扣款10元/次。哈啰單車停放在禁停區第二次罰款2元,運營區外停車收取調度費20元。哈啰助力車不按停車點停車收取調度費15元,運營區外停車收取調度費30元。( 記者 陶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