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瀋陽明年起執行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12月25日,記者從瀋陽市政府新聞辦獲悉,從2020年1月1日起,瀋陽市開始正式執行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其中,作為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大病保險制度在全市統一籌資標準、待遇政策和管理服務,大病患者尤其是貧困人口的醫療費用負擔將顯著減輕。
據了解,瀋陽市明年執行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按政策規定,瀋陽市2020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本市就讀的在校學生個人繳費標準為170元。其中屬於城鄉低保對象、孤兒和重度殘疾人員,個人不繳費;屬於城鄉低保邊緣對象,個人繳費標準為68元。非在校未成年人、成年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為360元。其中屬於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和重度殘疾人員,個人不繳費;屬於城鄉低保邊緣對象,個人繳費標準為144元。
大病保險方面,瀋陽市城鄉居民醫保參加人員將同時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大病保險保費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參保人員個人不需要繳費。具體為:2020年,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1.5萬元。城鄉居民在參保年度內,發生的符合大病保險範圍的醫療費用,年累計達到1.5萬元以上部分,均按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累計額按比例補償。超過起付標準以上5萬元(含5萬元)以下的支付比例為60%,5萬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支付比例為65%,10萬元以上的支付比例為70%。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起付標準減半,支付比例提高到70%。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醫療費用補償不設置封頂線。( 記者 陶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