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新聞網訊 秦志剛 記者王玉 近日,丹東市應急管理局下發《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復工復産的八項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優化審批流程,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産。
《措施》明確,繼續實行安全生産行政審批容錯機制,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相關證照沒有及時辦理延期的,可先行發放相關安全生産行政許可,待疫情結束後補辦相關手續;對出具的相關證照,批復文件等,為申請人提供免費郵寄服務。實行行政許可網上審批,為企業提供便捷的快速辦理綠色通道。暫停舉辦高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及相關從業人員的集中培訓,疫情防控期間到期的企業“三項崗位人員”資格證書自動延期。危險化學品和非煤礦山等高危行業嚴格按條件進行驗收,非高危企業可由企業自行組織復産驗收。
此外,要利用信息化平臺,加強與所監管企業的溝通,及時掌握企業復工復産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疫情防控期間發生生産安全事故的,依法從重處罰並追究相關監管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