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成員單位、各相關單位:
住宿餐飲行業恢復正常營業是全市全面恢復正常生産生活秩序重要標誌,對穩定就業、促進消費、保障群眾生活具有重要作用。為引導住宿餐飲經營單位提振信心,確保在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有序推進全市住宿餐飲行業全面恢復正常營業,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住宿餐飲經營單位恢復正常的經營秩序。全市住宿餐飲經營單位(含酒店、餐館、早餐店、夜宵店等)可全面恢復正常營業。各地區、各行業主管部門不得設置復工復産前置約束條件,已經設置的應予以取消。
二、全面實行食品經營許可、小餐飲許可網上審批,在線核驗營業執照,發放電子證書。對預包裝食品經營許可、經營條件未發生變化的食品經營許可變更(延續)實行告知承諾制。對申請小餐飲許可實行告知承諾的,在疫情解除後60日內完成現場核查。因疫情影響未能按時辦理食品經營許可換證的,有效期順延至疫情解除後30日。
三、鼓勵餐飲單位採用靈活多樣的經營模式。在店堂食要採取拉開餐桌間距、隔桌安排、物理隔離等措施,合理安排人員的就餐空間。提供包房服務要合理通風、隔位就餐,並及時做好消毒處理。鼓勵住宿餐飲經營單位採取離櫃點餐、預約就餐、叫號取餐、間隔排隊、掃碼支付等多種方式,避免出現人員聚集現象。
四、鼓勵餐飲單位開展線上餐飲服務。除暫不舉辦婚宴、生日宴等大型聚集性餐飲消費活動外,鼓勵餐飲經營單位快速開展線上餐飲服務、網絡配送等服務,拓寬營業渠道,保障群眾日常生活和企業復工復産中的餐飲服務需求。倡議餐飲配送單位開展無接觸配送服務。
五、培養文明用餐良好習慣。提倡分餐自取、公筷公勺等方式,防止交叉感染。住宿餐飲經營單位要提高員工自我衛生管理能力,佩戴口罩上崗,一線服務人員保持個人衛生,勤洗手、消
毒,制服每日清洗更換,服務過程中儘量減少與顧客近距離接觸。
六、強化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建立返崗從業人員健康臺賬,每日對從業人員進行晨檢和體溫監測。食品從業人員所持健康證明在我市疫情防控期間有效期屆滿、因受疫情影響無法重新健康檢查的,其健康證明視為繼續有效。應在疫情結束後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
七、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餐飲單位要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嚴禁經營、制售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不得在經營場所內飼養、宰殺禽畜,嚴禁採購來源不明的食材。海鮮類食品要燒熟煮透,不提倡生食。
八、跟蹤監測健康信息。執行體溫檢測制度,對就餐、入住的顧客做到監測信息記錄準確無誤,備案留存。加快“丹東健康碼”的推廣和使用,借助電子化手段,加強信息跟蹤。
九、加強宣傳防控工作。在住宿餐飲經營場所電梯、走廊等位置醒目張貼健康提示,利用顯示屏宣傳新冠肺炎和春季傳染病防控知識。放置口罩回收垃圾箱,張貼標識。餐廳、客房勤開窗通風,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觸物品或部位要加強清洗和消毒。
十、切實幫助住宿餐飲經營單位解決實際困難。各地要深入貫徹落實復工復産各項政策措施,加強政策解讀,擴大知曉範圍,相關部門要積極履職盡責,採取“一店一策”的方式,幫助住宿
餐飲經營單位解決難題。
各縣(市)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是實施監管責任的主體,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同時,要加強宣傳復工復産政策,確保各項政策落實見效。
丹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