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徵信牌照有望年內下發

2015-12-04 10:14:24|來源:北京商報|編輯:曲金娜

  讓8家個人徵信入圍機構翹首以盼許久的牌照可能很快就會下發。北京商報記者獲悉,央行已對個人徵信入圍機構發佈了《徵信機構監管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這意味著個人徵信牌照下發更進一步。昨日有入圍機構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首批民營個人徵信機構牌照最快將在年內下發。

  設置審慎性條件

  根據《指引》,央行對徵信機構設置了審慎性條件,包括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內設職能部門,員工隊伍具備相應業務能力;穩定的信用信息來源和數據採集渠道,具備開發徵信産品的能力;內控制度完善、可操作性強;以及具備徵信業務所需的IT系統開發和管理能力。

  而上述問題也是央行此前對個人徵信入圍機構進行驗收時檢查的主要內容。由於徵信機構涉及的信息安全問題可能引發各類糾紛,因此,監管層一直頗為謹慎,首批牌照始終沒有下發。今年1月,央行正式放行進入個人徵信業的首批8家民營機構,當時指定的準備期限為6個月,此後央行進行了多次驗收,但牌照下發一直沒有動靜。

  10%提取保證金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指引》中,央行還首次明確了個人徵信機構需按照註冊資本總額的10%提取保證金。在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黃震看來,這不僅是出於對信息安全的考慮,還有對風險的控制。他表示,一旦個人徵信評級機構遇到訴訟等問題,保證金可以用於問題處理。

  《指引》也規定,央行可根據徵信機構經營合規情況、上一年度風險賠償總額以及業務規模和風險狀況三條因素,而上浮特定個人徵信機構的保證金提取比例,但上浮後的保證金總額不超過徵信機構註冊資本的30%。易觀分析師郝竹婧進一步表示,以國外現有的個人徵信公司為例,因為個人信息變更較快,徵信公司的更新速度可能達不到同步的水準,以致徵信公司在審核貸款時出現報告錯誤,遭到客戶的起訴,賠償金額巨大,有些公司甚至因此破産。所以,設置保證金就是為了用於貸款出現問題時對客戶做出賠償。

  此外,由於目前多家徵信公司實行合夥制度,為防止牌照倒賣,《指引》對公司股權變更也做了要求。具體要求為,擬變更出資額佔公司資本總額5%以上或者擬變更持股佔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需報央行批准;5%以下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辦理備案。郝竹婧分析,徵信涉及過多個人隱私,此項規定不僅防止牌照倒賣,甚至能直接防止有些股東借機進入徵信領域。

  數據源將有區別

  事實上,嚴格的制度背後,也隱含著當前我國數據保護法律的些許不完善。黃震表示,目前相關法律還較為零散,沒有集中的法律來規範。央行行長助理楊子強也曾在近期表示,在個人隱私保護方面,當前信息濫用現象較為嚴重,實際操作中不經授權採集信息、強制授權採用信息、一次授權終身使用信息等屢見不鮮,而關於數據保護的立法較為滯後。監管部門需要進一步改善和加強徵信監管,以適應互聯網時代下的徵信業發展。

  一位入圍企業內部人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每家入圍企業現在都在等牌照的下發,事實上,央行7月就完成了驗收工作,當時大家都認為牌照會在8月下發,但隨後央行又啟動了新一輪驗收,牌照下發日期也一拖再拖。不過該人士透露,首批牌照的發放可能就在年內。在獲得牌照後,個人徵信機構與央行徵信系統的數據源也會有很大不同。

  黃震表示,央行主要是通過銀行借貸,而個人徵信機構則是通過交易、電子商務、衍生服務以及第三方機構等渠道獲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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