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網貸不能野蠻生長
一些高校輔導員近來經常尷尬地收到催債短信。原來,隨著越來越多的大學生使用網絡貸款,教師和家長成了“隱性擔保人”。為了還款,有的學生陷入“拆東墻、補西墻”的惡性循環,為錢所困、難以自拔;甚至有大學生因為借貸50余萬元參與網絡博彩血本無歸而選擇輕生,令人扼腕。
網絡貸款門檻低、審核松、無抵押、放款快,在很多大學無孔不入。在校園發放銀行信用卡受到嚴格限制的情況下,網貸滿足了不少學生的消費衝動。然而,“天上掉下的餡餅”看上去很美,有些卻是“地上明擺的陷阱”。網貸確實可解燃眉之急,但一些網貸方誘導沒有經濟來源的學生進行非理性消費,容易造成難以收拾的局面。這應當引起監管方的重視。
校園網貸亂象暴露了互聯網金融的監管盲區。中國銀監會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已滿18周歲無固定工作、無穩定收入來源的學生發放信用卡時,須落實有償還能力的第二還款來源。然而,因為目前網貸公司未在銀監會備案,所以並不執行相關規定,也沒有明確的職能機構對校園網貸平臺進行直接監管。
針對校園網貸當前的亂象,有關部門應介入對網貸行業的規範和監管,引導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對已經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大學生來説,考慮他們對違約風險認知程度有限,應進一步加強借債風險教育。一方面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消費觀,糾正過度消費、攀比消費等不良風氣;另一方面,還要引導大學生提高責任意識、信用意識。(劉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