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開闢“眾籌”互助模式 監管或成掣肘
京交會國際醫療健康服務板塊重頭戲之一的“互聯網+相互保險暨醫療金融服務峰會”由中國醫師協會主辦、慈銘體檢集團等單位支持。會議以“互聯網+相互保險,擁抱健康”為主題,來自醫療健康、金融保險、互聯網領域專家學者及相關行業及金融投資機構的代表圍繞相互保險在中國的投資機遇以及未來將走向何方等問題進行了探討。會上啟動了中國醫師總社和中國相互保險50人論壇籌備,開啟互聯網+保險+醫療結合的新模式——互助醫療保險。
互助醫療保險以“眾籌”謀市
“相互保險”其實並不是新事物,它已成為當今保險市場上最主要的形式之一。中國醫師協會秘書處主任王淑萍介紹,這是配合國家未來醫改方向,推進建立廣泛的醫療與保險合作。
據了解,相互保險是指具有相同風險保障需求的投保人,在平等自願、民主管理的基礎上,以互相幫助、共攤風險為目的,為自己辦理保險的保險活動。相對於傳統保險,相互保險對於國人來講還很陌生,然而相互保險在美國、法國等歐美發達國家以及我們的鄰國日本都已經擁有百餘年悠久的發展歷史及較為成熟的運營模式和運作體系。從中世紀起,在歐美國家就出現了一些成型的互助協會;19世紀工業革命爆發以後,相互保險進入了快速發展階段,逐漸成為各國主要職業人群不可或缺的安全保障手段;20世紀末期,相互保險迎來了發展的巔峰時期。根據相關數據顯示,2013年在美國、日本、德國、英國和法國全球五大保險市場中,相互保險公司的市場份額平均佔到42%,日本相互保險公司的市場份額甚至達到3/4以上。根據國際相互合作保險組織聯盟(ICMIF)統計,2014年全球相互保險保費收入高達1.3萬億美元,佔整個全球保險市場的27.1%,覆蓋人群9.2億人。相互保險組織總資産達到8.1萬億美元,僱員超過110萬人。
值得關注的是,國家政策已經出現利好傾向。2014年8月,保險業“新國十條”明確提出“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險”,正式將互助保險的發展提上議程;2015年2月,中國保監會印發了《相互保險組織監管試行辦法》,為相互保險的設立、運行提供了法規依據,掃除了相互保險的法規障礙,至此,相互保險的發展正式獲得了“正統”身份;2015年9月,保監會啟動三家相互保險組織的審批,據悉結果即將於近日分曉。
相互保險遇上“互聯網+”
隨著保監會《相互保險組織監管試行辦法》和《相互保險組織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的陸續出臺,相互保險的政策紅利逐步放開,借助“互聯網+”的時代背景,業界掀起了一波籌辦“互聯網+”相互保險公司的熱潮,相互保險逐漸進入公眾的視野,引起更多人的關注。
中國醫師協會副秘書長謝啟麟表示,“我們統計,國際上30%多是互助型的保險公司,我國為什麼沒有,一個是我國政府或者行政部門承擔風險,不用自己承擔。隨著國家大的管理思路的轉變,因此,有了相互保險誕生的條件。”相互保險是互助、互惠、互利的概念。“我個人認為,因為是會員制的,那麼保險的道德風險比較低,從風險管理上比較好管理。醫療風險的事前、事中、事後怎麼管,我想,互助保險可能解決問題,比如説相互保險,我們是會員制,大家自己決定,會更多避免現在的保險裏被保險人最不愛聽的‘免責’。”
誕生時間不長的易安相互創始人兼CEO易輝的另一個新身份是中國相互保險50人論壇籌備組組長,他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相互保險是由一些具有同一危險且有某種保障要求的人所形成的組織,組織裏的成員需要交納一定的保費形成保險基金,發生災害時用這筆基金彌補損失,以互幫互助為目的,真正實現“收益共享,風險共攤”。相互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運營成本比股份制保險公司低。“互聯網+”是一種全新的經濟形態,它要求將互聯網的創新成果深度融合於經濟社會各領域之中,以互聯網為依託,運用雲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等發展現代經濟。
“在國外醫生的收入中10%-15%是拿去買保險的,中國這一塊業務還沒有建立,我們現在就開始探討這個領域的相互保險話題。一旦相互保險在醫療健康領域推廣,一直困擾醫療健康服務規模化發展的費用支付和醫師責任險等問題也有望取得突破性進展。可以説,相互保險的合作制比股份制保險公司的公司制更具有制度上的靈活性優勢,互聯網相比傳統人海戰術、線下模式更具有技術優勢。相互保險互助共濟,互聯網互通共享,當相互保險遇上‘互聯網+’,勢必會激起一層奇妙的浪花。”易輝強調。
法律監管或成發展掣肘
快速匯聚海量會員、大幅度降低成本、滿足多元化的保險需求,相互保險具有獨特的發展活力和競爭優勢,可以預見,未來隨著相互保險組織的增多,相互保險將提供更專業化、差異化、特色化、多元化的保險産品和服務,用戶通過互聯網的保險産品分析、比較和測評系統快速找到適合自己保險需求的産品並加入成為會員,滿足用戶對保險多元化、多層次的個人保險需求。
然而,專家也擔心,目前我國相互保險的發展和互聯網保險的發展都處於探索階段,“互聯網+”的相互保險還有待時間和市場的檢驗。相互保險與互聯網的深度融合也存在著風險和一些劣勢。
首先,相關法律有待完善。雖説保險監管部門對相互保險和互聯網保險都持看好和支持態度,也出臺了一系列相關的文件,但具體涉及相互保險的相關法律還遠遠不夠,相互保險的發展還需要保險法、稅法、公平交易法及財務制度等法律和制度的規範。
其次,會員風險的存在。就國外經驗來看,相互保險的會員多基於“熟人社會”,會員之間具有某種共同聯結的關係,如相近的職業或共同的居住區域,這將降低相互保險經營的監督成本,從而提高相互保險組織經營上的效率。然而通過互聯網聚集的會員來自天南海北,會員力量分散,潛在風險不易被相互保險組織知曉,不利於相互保險組織的管理和會員的篩選。
再次,信息安全風險不容忽視。依託互聯網發展的相互保險在處理會員信息資料時應更加關注數據加密、硬體防護和防災防損等應急救護方面的建設。
最後,欺詐風險不容小覷。相比傳統的保險行銷,互聯網的相互保險行銷監管更為困難,若有不法分子借著互助的旗號騙取投保人的保費,更是有損保險行業的整體形象。
相互保險遇上“互聯網+”既有機遇又有挑戰,這種新型的保險發展模式能在中國保險市場上佔有一席之地,但為促進其健康發展還有大量工作要做。就監管而言,要儘快落實相關法律法規,使相互保險的發展有法可依。同時嚴格把控相互保險組織準入,遵循“循序漸進、風險可控”的原則,從源頭上防範風險並利用“互聯網+”的方式探索監管新路。就相互保險組織而言,可以選擇從發展滯後、有痛點的保險險種出發,增加自主性、參與性、透明性,做到精準行銷、精準定價、精細管理及精細服務,運用雲計算和大數據更好地服務於會員。就消費者而言,要提高風險意識,認真甄別,選擇保監會批准的相互保險組織投保,培養會員主人翁意識,合力促進相互保險的快速發展。(北京商報記者 吳穎/文 賈叢叢/漫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