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聯支付被指未履審查義務 代理商卷款跑路

2016-03-15 09:16:07|來源:中國經營報|編輯:許煬

  今年5月支付牌照即將到期的通聯支付,日前遭多名商戶舉報。其主要原因是,商戶投訴從代理商手中購買的通聯支付POS機,在使用一段時間後資金無法到賬,被代理商卷款420多萬元跑路。

  《中國經營報》記者聯繫上來自寧波本地的維權商戶鄭先生,對方表示,在媒體曝光後,通聯支付已改之前的強硬態度,已經願意與維權商戶談判。“因為雙方是剛坐下來開始談,還不知道我們商戶先行賠付的要求能不能被滿足。”而通聯支付北京分公司綜合部的負責人則對記者表示,具體情況自己並不了解,不予置評。截至記者發稿時,通聯支付稱將採用先行墊付的方式進行處理。

  商戶:通聯支付難逃干系

  二清風險頻發

  “剛開始使用的一段時間都很正常的準時到賬,可是沒過多久就無法到賬,沒想到我們的錢全部被代理商卷走。”鄭先生説,通過銀聯查詢資金去向,所顯示的收單機構就是通聯支付寧波公司,商戶名稱則是寧波勤豐華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勤豐華能”),維權商戶們所使用的POS機就是從勤豐華能那裏購買的。未到賬款項是由於通聯支付代理商勤豐華能實際控制人鮑作健,將商戶資金轉移到個人賬戶。

  資金被卷跑的投資者多次相約去通聯支付寧波公司討要説法。不過,均被告知商戶並非使用通聯POS為由拒絕付款。

  此外,通聯支付在此前接受採訪時,亦表示勤豐華能只是特約商戶,通聯支付也不做任何二清業務,出事後已及時報警立案,所以舉報的商戶並非通聯支付的商戶。

  儘管通聯支付認為勤豐華能係特約商戶,其違法違規卷跑商戶資金與公司無關。不過,這一説法卻未能得到商戶們的認同,被指難逃干系。同時,商戶們還詳盡地羅列出對通聯支付質疑點,主要包括通聯支付作為收單機構未履行相應責任,存在違規發展商戶、違規售賣POS機終端,隱匿數據逃避監管,隱瞞重大風險事件等。

  根據《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商戶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在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風險信息管理系統中存在不良信息的,收單機構應當謹慎或拒絕為該商戶提供銀行卡收單服務。

  商戶們表示,此次卷款跑路之人以前是有過犯罪記錄,通聯支付沒有切實履行對特約商戶的風險信息進行查詢而貿然開通支付通道,進而為此次事件埋下隱患。

  同時,收單機構也應對特約商戶的真實性負責。然而實際上,商戶們實地探訪後發現,勤豐華能向通聯支付提供的營業場所照片均為虛假的信息,係經過PS而成,無營業場所也無實際業務。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近年來二清機構的快速發展,所帶來的二清結算風險也時有發生。在今年年初,央行特別發佈關於銀行卡收單業務的風險提示:一、要與有合法資質的銀行卡收單機構直接簽訂銀行卡受理協議。二、要通過正當渠道申請和安裝POS機。三、出現刷卡結算資金不到賬等資金風險事件後,商戶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此外,在去年銀聯召開的2015年度非金融支付機構的業務合規培訓會議上,銀聯也表示要全面整頓二清現象,針對給二清平臺提供轉接的支付機構將最高被罰500萬元。同時,將加大懲罰力度,嚴重違規者甚至可能被取消資質。

  資深支付行業人士慕容子博對記者表示,理論上特約商戶不可以從事收單業務,現在的操作就等於寧波勤豐華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做二清機構的業務。而根據我國相關的支付行業條例,二清業務本身也是被嚴厲禁止的現象。

  簡單來説,二清機構就是未獲得央行支付業務許可,卻在持牌收單機構的支持下實際從事支付業務。相對於一清機所刷的錢直接到收款方賬戶,二清機由於刷卡的錢先轉到別人的賬戶,別人再轉回,其中隱藏的風險不言而喻。中間環節一旦出現跑路或挪用資金,商戶自然拿不到錢。

  二清機構近幾年在商戶數量與交易規模方面取得大幅增長,年交易量規模也高達上萬億元,甚至超越了絕大部分正規的支付企業。不過,由於沒有嚴格的準入要求,以及完善的風險管理措施,這些違規的二清機構發展的商戶品質低,且絕大多數不符合正規機構特約商戶的準入要求,個別商戶沒有實際經營業務,其所辦理的POS機常常被用於信用卡套現、從事民間借貸。

  “如果第三方支付公司對特約商戶或者代理商的內部風控審查比較嚴格,這種私下從事二清機構收單業務的現象肯定不會像目前這般猖獗。同時,加之支付行業競爭日趨白熱化,惡性競爭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也不在少數,不排除有故意放縱、默許‘二清’的存在,以此擴大市場佔有率和提升業績的可能。”慕容子博對記者表示。(記者 汪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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