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比特幣交易平臺違規開展配資業務
1月18日晚,央行上海總部向媒體披露了上週五進駐“比特幣中國”交易平臺現場調查的情況稱,初步檢查發現,比特幣中國存在超範圍經營、違規開展配資業務、投資者資金未實行第三方存管等問題。央行上海總部提醒,機構及個人投資者應高度重視該平臺存在的風險隱患,維護好自身財産安全。
與此同時,央行營業管理部也公告稱,自聯合調查組進駐“幣行”、“火幣網”後,初步發現這些比特幣交易平臺違規開展融資融券業務,導致市場異常波動。此外,這些平臺均未按規定建立相關反洗錢內控制度。
上述消息一齣,今天晚間,比特幣價格應聲跳水,半小時內下跌將近400元,從21:00的6145元,跌至21:30的5785元。
1月11日,央行上海總部、央行營業管理部分別對國內最大的三家比特幣交易平臺展開現場調查,這三家分別是比特幣中國、火幣網、幣行(Okcoin)。重點檢查是否超範圍經營,是否未經許可或無牌照開展信貸、支付、匯兌等相關業務;是否有涉市場操縱行為;反洗錢制度落實情況;資金安全隱患等。
更早之前的1月6日,央行分別約談了上述幾家平臺的主要負責人,了解平臺運行情況,提示可能存在的風險,要求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依法合規經營。
比特幣中國、火幣網、幣行的交易量在最近一段時期內排在全球前三位,交易量總和超過全球交易量的98%以上。
比特幣交易平臺通常實行7×24小時的全天候交易,在1月5日比特幣價格登上歷史最高點後隨即發生崩盤,價格在兩天之內從8890元左右暴跌至6300元左右,累計跌幅高達30%。
2013年12月5日,人民銀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聯合印發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下稱“《通知》”)。《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而是一種虛擬商品,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徐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