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金融監管改革初露端倪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穩妥推進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有序化解處置突出風險點,整頓規範金融秩序,築牢金融風險“防火牆”。參加兩會的代表、委員表示,防範金融風險必須從風險形成的源頭強化金融監管,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核心在於加強各個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和統一,防範監管套利。目前,針對資管和非法集資等領域,多部門協調統一的監管政策已經在醞釀之中。
預警 四類風險被總理“點名”
金融風險已經成為兩會期間代表、委員最為關注的金融領域話題之一。政府工作報告指出,當前系統性風險總體可控,但對不良資産、債券違約、影子銀行、互聯網金融等累積風險要高度警惕。
銀行資産品質方面,銀監會日前發佈的2016年四季度主要監管指標數據顯示,截至去年末,我國銀行不良貸款率在連續19個季度上升之後,首次出現下降,去年末不良貸款率為1.74%,環比下降0.02個百分點。不過,業內人士表示,銀行資産品質難言已經到達拐點。普華永道中國北方區金融業主管合夥人朱宇此前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江浙地區銀行不良貸款壓力有所減緩,但2017年銀行業整體風險還在積累。總體來看,實體經濟還沒有恢復,不良貸款的風險一到兩年內還會持續向內陸地區蔓延。
債券違約現象也愈加頻發。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共有79隻債券發生違約,違約規模同比大幅增長240%,達398億元。而今年年初以來,又有包括大連機床、博源控股、山水水泥在內的多個發債主體發行的債券發生違約。業內人士分析指出,2017年信用債違約風險很可能會大於2016年。
伴隨著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擴張,影子銀行近來也越發受到市場關注。銀監會主席郭樹清日前在發佈會上表示,影子銀行、通道業務等問題是近些年來大家關注的問題。商業銀行、信託公司、基金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都開展了資管業務,但由於監管主體不一樣,規定也不一樣,確實出現了混亂,導致一部分“脫實向虛”。
互聯網金融機構最近一年間遭到監管部門更為嚴格的監管,不過,其風險仍不容小覷。全國政協委員、交銀施羅德基金公司副總經理謝衛表示,以互聯網金融為代表的所謂“新金融”打著普惠金融的旗號以野蠻生長的方式迅速蔓延,我們在認可互聯網金融的積極意義的同時,也應該認識到,這些金融業態沒有取得合格的金融許可證,與其它金融業態相比,它們一開始就游離于監管之外。無門檻、高風險和對資金管理的漠視成為它們的主要特徵。近兩年頻發的跑路事件和資金鏈斷裂便是這種無照經營的所謂金融創新的必然結果。
“現在提出加強風險管控的方針是有的放矢的。”全國政協委員、工商銀行原行長楊凱生表示,確實需要對各類風險引起警惕,採取有效措施。
化解 統一監管防範監管套利
面對更為複雜的金融風險,亟須建立更加完善的金融監管體制。而針對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穩妥推進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有序化解處置突出風險點”,參加兩會的代表、委員表示,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核心在於加強各個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和統一,防範監管套利,構建以綜合監管和功能監管為重點的新型金融監管體制。
“基於當前的分業監管模式和各監管主體對金融風險的不同管控標準,市場主體似乎找到了在經濟下行期的生存和發展之道,利用監管標準的不統一進行所謂的金融創新,其實質就是在金融行業內尋求監管套利,資金在金融系統內的自我循環和不斷加杠桿行為偏離了金融業自身發展的使命,也累積了不容忽視的資金堰塞湖風險。”謝衛表示,在近些年逐步形成的金融風險背後,我們總能找到監管部門反應滯後的影子。他説,對當前逐漸累積的金融風險,我們除了要用謹慎的貨幣政策不斷加以調整外,更需要從風險形成的源頭強化金融監管政策,並將這一政策統一貫徹至各金融經營主體和相關各方。
民盟中央《關於推進適應新常態的金融綜合監管體制創新完善的提案》建議,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改革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和外匯局分業管理體制,構建以宏觀審慎政策框架為核心,貨幣政策、宏觀審慎管理、微觀審慎監管和行為監管相協調統一,以綜合監管和功能監管為重點的新型金融監管體制。強化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加強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協調。建立外債和跨境資本流動的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框架。整合監管機構,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
曾在中銀香港控股及中銀香港任職過的全國政協委員和廣北日前在界別聯組小組會議中也表示,建議在現在分業監管的背景下,內地不同的監管機構能加強對産品的交叉監管和協調,使得風險可以被及時發現,不讓其進一步擴大。“香港的監管體系跟內地有一定的區別。香港金融業是分業監管、混業經營的狀態。在香港的監管機構主要有金管局、證監會、保監局,而這三家機構在監管時有大量協調,也稱為協調監管。雖然三家機構通過諮詢和協調不一定能形成統一的監管要求,但是在協調的過程中,它們可以形成對風險的統一認識。另外,三家機構雖然機構監管不交叉,但是業務監管有交叉,繼而可以形成更為緊密的監管網。”和廣北説。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光大集團黨委書記唐雙寧建議,成立由黨中央、國務院直接領導的“金融安全委員會”,從國家戰略安全層面把握大局、相機決斷。同時,有關部委辦局在金融風險預測、分析、評估和防範方面,形成常態化的信息溝通和工作協作機制,制定金融風險應急響應機制,發揮綜合防範金融風險的“拉網式”安全平臺作用。
推進 多個協調監管政策醞釀出臺
實際上,金融監管體制改革並非今年首次提出,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就提及“加快改革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制”,業內人士表示,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在提及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時用了“穩妥推進”的字眼,更顯示出金融監管改革可謂“牽一髮而動全身”,需要考慮多個因素和各方影響。
金融監管改革還在路上,具體方案和時間表目前還未知。不過,監管部門即將要出臺的一些金融政策已經體現出“協調監管”的意味。
日前,一行三會官員均確認了資管業務整體監管框架的統一設計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而這正是針對影子銀行風險協調統一監管的重要舉措。郭樹清此前在發佈會上表示,未來的統一監管將立足於基本標準,而各個行業和機構可以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資管産品的透明度,使影子銀行去掉“影子”。業內人士表示,短期而言,監管收緊可能會對局部市場産生影響;長期來看,監管收緊將遏制監管套利,約束資金空轉,有利於資管行業的長期健康發展。
與此同時,銀監會主席助理楊家才日前也透露,《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也有望出臺。這一條例由國務院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成員起草,而聯席會議由銀監會牽頭,多個部門參加,也正是協調監管的産物。楊家才表示,該條例已經徵求了各個省級人民政府和各部門的意見,去年7月份提交到了法制辦,法制辦又做了深入研究,並普遍徵求了各個地方政府和各個部委的意見,現在這個條例正在修改過程中,法制辦也在積極推動儘快出臺。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央行日前發佈的《2016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稱,深入研究並積極穩妥推進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統一同類金融産品的標準規制,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監管規則,減少監管真空和監管套利,落實監管責任。(記者 張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