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支付”將告別“無證駕駛”

2017-12-28 09:37:52|來源:經濟日報|編輯:許煬

  為鼓勵並規範金融創新,促進條碼支付健康可持續發展,中國人民銀行近日印發了《條碼支付業務規範(試行)》,並配套印發《條碼支付安全技術規範(試行)》《條碼支付受理終端技術規範(試行)》,自2018年4月1日起實施。

  條碼支付,也就是大家常説的“掃碼支付”近年來快速發展。由於其具有支付便捷、應用門檻低的優勢,創新性地滿足了小額便民支付需求,成為我國移動支付發展的重要體現形式。2011年,央行同意部分非銀行支付機構在限定場景內試點開展條碼支付業務,並提出嚴格的風險管理要求。

  條碼支付過低的市場進入門檻觸發了市場的無序競爭。北京網絡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中國社科院金融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鷂認為,條碼支付“無證駕駛”“危險駕駛”風險集中,自2014年始,各類市場主體唯恐落後於人,部分支付機構採取持續補貼、交叉補貼的方式推廣條碼支付業務,大搞“跑馬圈地”,將支付業務應有的安全措施的有效性,業務規則的統一性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合規性置於腦後,造成條碼支付風險頻發,損害了用戶信息安全和資金安全。此次規範的發佈,意味著條碼支付將告別“無證駕駛”。

  具體來看,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條碼支付在降低商戶準入門檻的同時,加劇收單市場亂象;條碼支付在促進移動支付普及發展的同時,出現擾亂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現象。此外,條碼支付借助開放互聯網和非專業設備進行交易處理,帶來一定的技術風險。包括不法分子可通過截屏、偷拍等手段盜取支付憑證;條碼不僅可存儲支付要素,也可攜帶非法連結或程式代碼,不法分子可將木馬病毒、釣魚網站連結製成條碼,誘導客戶掃描,竊取支付敏感信息;普通的手機攝像頭、超市簡易的收銀機掃描槍等不具備加密、防拆機等安全功能的設備均可識別條碼,易被不法分子非法改裝使用等。

  規範圍繞5個方面提出了要求:強調了條碼支付的業務資質要求,重申了清算管理要求,要求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規範條碼生成和受理,加強商戶管理和風險管理。

  市場關心的是,針對條碼支付的業務規範要求和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會制約支付創新發展?支付服務屬於金融服務,與社會經濟運行和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關,支付安全關乎人民群眾財産安全和合法權益,穩健經營關乎産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便捷的使用方式、良好的用戶體驗是支付創新的生命力,但不能單純追求無底線的創新。”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穩定、可持續的投入和運營是支付業務長遠發展的保障,不能為了追求短期的市場份額,採取“燒錢”“補貼”等不當競爭手段。該負責人強調,此次發佈的通知和規範旨在指導相關單位正確處理安全與發展的關係,在嚴守安全底線的基礎上開展支付創新,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便利的金融服務。規範提出的業務規範要求和安全管理措施非但不會制約支付創新發展,反而能夠指引支付業務創新沿著安全規範的方向發展,確保創新業務的品質和效能,保障行業發展的穩健和長遠。

  趙鷂表示,通過統一、規範條碼支付業務開展的支付創新能夠積極推動中國普惠金融發展,為群眾提供安全便利的金融服務,更有望將中國在移動支付、移動金融方面的領先優勢輻射海外市場,形成有中國支付清算行業話語權的國際標準與監管準則。(記者 陳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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