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著“區塊鏈”“虛擬貨幣”旗號的非法活動抬頭

2019-01-11 10:08:31|來源:證券日報|編輯:許煬

  每到新年,以“區塊鏈”、“虛擬貨幣”之名行詐騙之實的不法亂象就冒出頭來,隨之而來的則是雷厲風行的監管措施。

  日前,福建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福建省處非辦”)發佈了關於防範利用金融平臺公司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的風險提示。福建省處非辦表示,各級處非辦在非法集資監測和排查過程中發現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各類非法金融平臺,打著“一帶一路”、“支持三農”、“金融創新”、“區塊鏈”等旗號,通過編造“高收益、低風險”項目,發行“虛擬貨幣”、“虛擬資産”、“數字資産”等方式非法吸收公眾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

  據了解,這些金融平臺公司不是真正的金融服務公司,而是通過假借國家政策,混淆互聯網金融、投資理財概念,虛構投資項目進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活動。

  這些公司主要有以下三個特點。一是公司名稱具有迷惑性。這些金融平臺公司名稱通常帶有“金融”、“投資”、“理財”、“資産管理”、“財富管理”、“融資擔保”等字眼,但均未持有金融牌照,有些金融平臺公司名稱故意與正規金融機構名稱相近或相倣,以此迷惑公眾。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二是操作手法具有隱蔽性,編造虛假投資項目。這些金融平臺公司一般打著“響應國家産業政策”或“金融創新”的旗號,以訂立合同為幌子,編造高大上的虛假項目,承諾高額固定收益,騙取社會公眾投資。例如:某一家被查出的金融平臺公司通過假借“區塊鏈”、“ICO”等互聯網熱詞包裝成所謂的高科技、高收益項目,向公眾吸收資金,但實際上該項目是子虛烏有的。

  三是以虛假宣傳造勢。這些金融平臺公司在宣傳上舍得下血本,採取請明星代言、請名人站臺、請“專家”開研討會或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雇人散發傳單、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製造虛假聲勢,騙取公眾信任。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監管部門對於打著“區塊鏈”、“虛擬貨幣”名頭來非法集資行為進行了有力打擊,規範市場秩序,力度空前。

  去年1月13日,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發佈《關於虛擬貨幣交易風險的提示》,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技術平臺監測發現,隨著比特幣等虛擬數字貨幣市值增長顯著、兌換交易活躍、場外交易升溫、分叉盛行,部分企業炒作區塊鏈技術概念,以多種形式發行代幣。

  2018年8月24日,銀保監會等五部委發佈《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再次提示ICO非法集資風險。因為有一些不法分子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地方上,北京、深圳、海南、上海等地2018年也相繼發佈了關於虛擬貨幣非法集資相關的風險提示,主動抵制和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ICO”及其變種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行為和活動。(記者 邢 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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