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非法集資需全面協同發力

2020-06-10 09:58:17|來源:經濟日報|責編:馮實

  日前,2020年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正式啟動。筆者從監管機構獲悉,近年來各地各部門聯防聯動,打非處非工作取得了顯著效果,尤其是各個部門的聯防聯動使一些積累多年的風險得到了化解,一批久拖未決的案件得以處置。與此同時,隨著技術的發展,非法集資行為花樣翻新,經過層層包裝設計的所謂“項目和産品”,借助互聯網平臺、微信群等開展非法集資,讓不少消費者上當受騙。

  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日前公佈數據顯示,2019年共立案打擊涉嫌非法集資刑事案件5888起,涉案金額5434.2億元,同比分別上升3.4%、53.4%。案件數和涉案金額同比均出現上升,一方面説明各部門加大了打擊力度,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

  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是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金融系統貫徹“六穩”“六保”要求的重要抓手。針對非法集資新變化,各方必須抓緊構建常態化非法集資防控治理體系。有業內專家指出,從司法實踐來看,打非處非目前仍存在法律空白,非法集資違法成本較低,難以形成有效震懾,這是非法集資活動層出不窮的一個重要原因。因此,必須強化頂層設計,提升社會整體對於非法集資的防控能力,針對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滋生、蔓延、處置、善後各個環節,構建全生態鏈防控治理體系。

  具體到實際工作中,非法集資活動應該由誰定性、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市場主體應該由誰取締,現行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商業銀行法》和《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規定並不一致,一系列問題直接給有關部門工作開展和後續處置帶來了難題。因此,應推動《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的立法進程,從法律層面為處理非法集資案件提供根本遵循。

  在此基礎上,針對新情況和新問題,要注重提前部署、下好“先手棋”。治標不如治本,建議有條件的地方借助金融科技力量,運用大數據、5G、區塊鏈等技術,完善監測預警平臺及投資者教育互動平臺;完善監測網絡和報告系統建設,完善相關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機制等,加強對非法集資的動態監管,收集信息、智慧分析,形成提前預警;加大宣傳力度,在各個平臺設置非法集資法治宣傳、案例分析等,強化教育普及。特別是針對重點領域、重點人群,拓寬宣傳渠道、豐富宣傳方式,加強聯動宣傳,提高人民群眾對非法集資的識別能力,增強金融消費者依法維權觀念。

  與此同時,應進一步強化監管,尤其是加強地方打擊非法金融力量。以往缺乏專門力量,少數部門“單槍匹馬”上陣,在處置非法集資上往往陷入“心有餘而力不足”的尷尬被動境地。建議在非法金融活動多發頻發地區,明確地方責任,試點組建專門隊伍,強化基層執法力量,確保對非法金融活動行政處置工作有序開展,推進行政處置專業化、常態化和規範化。(陸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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