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遏制預付卡行業亂象

2020-11-19 09:31:42|來源:經濟日報|責編:馮實

  近日,江蘇省商務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江蘇省預付卡管理辦法(草案)》目前正在徵集意見。辦法明確,預付卡不得設有效期,企業發預付卡要提供擔保,消費者付款後有15天“冷靜期”,若企業未及時上傳預付卡信息最高或被罰5萬元。

  眼下,預付式消費已成為一種新型消費方式。一些商家瞅準這一商機,推出“充值多少返利多少”“多消費多優惠”等舉措,不僅讓消費者得到一定實惠,而且商家也能從中獲取利潤。如果管理規範,預付式消費對消費者和商家而言是一種雙贏。

  然而,目前預付式消費存在著不少“霸王條款”,飽受消費者詬病。比如,“餘額不足不能消費”“有效期內未使用完卡內餘額作廢”“一旦遺失不接受補辦”等。

  早在2012年9月份,商務部就發佈《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對相關企業實行資金存管制度,按預收資金的一定比例向商業銀行存入存管資金,一旦違規,便可對企業形成約束。不過,由於沒有相應處罰機制跟進,預付式消費仍亂象叢生。

  此次,江蘇省擬發佈的相關辦法,既給了消費者一定的“冷靜期”,又有利於杜絕一些無良商家的“霸王條款”,促使商家轉向誠信經營,提升服務品質。當然,消費者也需增強維權意識,在權益受損時積極採取法律手段維權。(葉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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