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6日,瀋陽市出臺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方案,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種制度整合為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整合後,將建立“統一覆蓋範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統一機構人員”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目前,瀋陽市已經完成了《瀋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的印發,2020年度城鄉居民的參保繳費工作也已經從10月10日開始。截至目前,2020年度城鄉居民參保人數共計372萬人,已完成上年參保人數的102%。從2020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參保人員可持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在全市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並進行即時結算。
1.2020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是多少?
本市就讀的在校學生個人繳費標準為170元。其中屬於城鄉低保對象、孤兒和重度殘疾人員,個人不繳費;屬於城鄉低保邊緣對象,個人繳費標準為68元。非在校未成年人、成年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為360元。其中屬於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和重度殘疾人員,個人不繳費;屬於城鄉低保邊緣對象,個人繳費標準為144元。
2.大病險參保人員個人需繳費嗎?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費由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參保人員個人不需要另行繳費,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同時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3.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目的有哪些?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的目的一是消除城鄉差異,為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提供公平一致的醫療保險待遇;二是擴大基金規模,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和共濟能力,為參保群眾提供穩定可持續的醫療保險待遇。
4.新的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相比原來的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有哪些提高?
對於現在的城鎮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目前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統籌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額分別為8萬元、12.5萬元,2020年整合後統一提高到15萬元;對於新農合參保人員,現在是各區、縣(市)單獨統籌,整合後統一納入市級統籌管理,參保人員可以在全市範圍內持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而且在高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報銷比例較新農合有所提高。
5.門診統籌政策有什麼變化?
參保人員可自願選擇一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為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其中選擇鄉鎮衛生院為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的,其轄區內的村衛生室可同時作為本人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標準累計計算。擴大了原新農合參保人員的門診統籌就醫範圍。在非選定的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不享受門診統籌待遇。
6.非在校未成年人和在校學生住院待遇有什麼特殊政策?
非在校未成年人和在校學生的住院起付標準在成年居民的住院起付標準基礎上相應減半,分別為基層衛生醫療機構起付標準100元、一級起付標準200元、二級起付標準300元、三級起付標準400元、特三級起付標準600元。(記者 胡婷婷)